現在劉浩已經做出決定,要破釜沉舟賣房把公司握在自己手上。
當初這房子還是第一款遊戲分紅賺來的,投入進去搏一搏也不錯。
如果遊戲公司真能在劉浩手中做起來,收穫也會很豐厚。
在劉浩眼中,未來充滿了未知的風險。
遊戲不受歡迎,那他只有破產這一條路。而且因為還要借錢去運營遊戲,說不定還會負債。
那些員工,可不會不拿工資,為了什麼夢想陪著劉浩奮鬥。
現在的人都很現實,不說其他估計欠幾個月工資人都跑沒了。
不過在劉浩眼中的風險,在吳意眼中卻問題不大。
他擁有一億神豪資金,可以用在擴大知名度上。
有了名氣,自然可以幫遊戲拉人來玩。
換句話說吳意的神豪資金,可以改頭換面變成遊戲的廣告費。
吳意麵臨的問題是,怎麼介入遊戲,把利益轉化到自己口袋。
他一邊和劉浩喝酒,一邊重新檢視神豪資金的使用規則。
“神豪資金只能用於網際網路上的虛擬消費……。沒有限制!”
“不過直播神豪系統的基本規則是借的錢不被計算在系統資金中,用神豪資金給自己打賞顯然是不允許的。”
很快吳意就從規則中,找到答案。
神豪資金不能打賞給自己,但自己用1萬多資金,去創業然後賺的錢,就完全屬於自己了。
簡單的說,就是吳意要用1萬塊賺錢成立公司。<藝人公司都沒問題。
用這個遊戲公司,在把神豪資金變相當做廣告費就不違反規則。
可是不管是遊戲公司,還是公會都不是幾萬塊能拿下來的。
吳意想明白後,看向劉浩。
他接下來的問題,事關兩人的命運。
“浩子我問一個關於遊戲方面的問題。”吳意認真的說。
“問吧。”劉浩眯著醉眼,隨口道。
“假如,我是說假如你的遊戲不自己開伺服器,把每個伺服器承包出去分成自己只收比較少的維護費可行嗎?”吳意問。
他不太瞭解遊戲公司的運作方式,好在有資深專家可以諮詢。
“這倒是可以,開一個萬人同時線上的伺服器,如今用雲服務大約是1萬左右。但不做廣告掙不到錢,最後還是虧本。而買流量的錢以我們那款毫無知名度的遊戲來算,在鬥音獲客成本估計要幾十塊一個了。分包當然沒問題,就是沒人肯出錢來包啊!”
“要是真能那麼容易做遊戲,李鐵那小子還會賣公司嗎?就是因為沒了出路才想著甩我身上。”劉浩鬱悶道。
他如今的計劃也是賣房的錢給合夥人李鐵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