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都穿這身衣服?”夏明更是驚訝,當然,他驚訝的不是嫌犯總穿這一身,一個月都不換洗,而是顏色。
眾所周知,黃色和紅色是警示色,紅綠燈所用,在監控畫面裡,這兩個色差區分度很大,查監控時如果出現,簡直一目瞭然。
夏明思考片刻,說出了他的懷疑:“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他們衣著辨識度這麼高,你們查監控卻沒見過他們?”
“障眼法!”林奇狠狠握拳,下結論說,“我敢斷定,他們故意穿這身衣服來到人質面前,讓警方查監控時,盯著穿黃色和紅色衣服的人查。其實他們出門後,躲到某個地方換了身其他顏色的衣服。前兩次案子裡,警方還沒想到這一點,確實按著衣服顏色查。不過嘛,自從第三起案子由我接手後,一眼洞穿了他們的小伎倆,所以我讓人查監控時,別管衣服顏色,就按著身高體形來,把每個形態接近的都給找出來!”
“挺好的想法,可還是沒找到,不然你找我幹嗎?”夏明不留情面地戳穿他的“法眼如炬”。
林奇冷哼一聲,正色道:“大概是查漏了吧,畢竟我們警察也是肉眼凡胎,可不是火眼金睛,中途換裝對我們查監控還是有一些幹擾的。”
夏明不屑地搖起頭:“還有個問題,為什麼四次案子裡,他們都入室綁架人質進行搶劫,而不是挑家裡沒人的房子入室盜竊。那樣一來,警方連他們的體形都不知道,他們何必還要換裝來對付你們查監控?”
林奇再次冷哼一聲,閉上嘴,這個問題他拒絕回答。
想來也怪,如果單純為了錢財,嫌犯先按門鈴,確認家裡沒人,再入室盜竊豈不是更好?那樣一來,盜竊案本就稀鬆平常,報案也只登記在派出所,警方也不會投入太多警力去查,更不會上升到市局專案組的規格。可他們每次都綁架人質,甚至有兩起案子,人質不在家的時候他們已經潛入室內,沒有翻箱倒櫃,一直等到人質回家後,才綁起來逼問錢財。
似乎他們故意想把案子搞大,可這又為了什麼?
夏明繼續拖動影片,半個多小時後,兩名嫌犯再次出現在畫面中,這時他們已經搶劫完事離開,明黃色夾克的矮個男再次做出握著拳頭靠近嘴巴的動作。
夏明把畫面放大,調慢速度,反複觀察了幾遍,指著矮個男:“這人把手放到嘴巴前面時,嘴巴就開始動了,而且多次出現這個動作。”
林奇罵道:“真是自以為是的混賬,犯罪路上還有心思吃東西!”
“呃……”夏明齒縫間吸入一口涼氣,“我的意思是……他用拳頭捂在嘴巴前面偷偷說話。”
“我就覺得不可能邊犯罪邊吃東西!原來是在說話。”林奇理所當然道,“鬼鬼祟祟的人總喜歡捂著嘴說話。嗯,這倒是個有價值的線索,我們可以專門查詢監控裡出現用拳頭捂嘴說話的人。”
夏明感到林奇思路奇特,他完全跟不上節奏:“我的重點不是這方面。”
“那還有什麼?”
“我有個猜測,尚需和獲救的證人當面談談。”
“真是婆媽!”林奇罵了句,他很不滿夏明有了猜測還不趕緊向他彙報,但也明白夏明是安防公司的人,不是他手下,不便發作,如果直接開口問夏明猜到了什麼,又顯得他這總指揮不夠專業,只得把好奇心吞進肚子裡,打電話給手下,安排三名獲救人質下午再來趟支隊。
與此同時,他們看到嫌犯來去時都經過了最西面這棟別墅的門口,懷疑嫌犯就是從旁邊的圍牆攀爬進出的,馬上安排技偵隊員去看看。
今天運氣果然站在他們這邊,很快傳來捷報,技偵隊員在不遠的圍牆上發現了攀爬痕跡,牆上有踩踏的足跡,雖然很淡,但好在這幾天沒下雨,痕跡得以保留。下方綠化帶的泥地裡更有幾個深深的腳印,和屋內留下的嫌犯腳印完全一致,這是攀爬出入的鐵證。
經驗豐富的技偵人員判斷歹徒先用攀牆鈎掛上圍牆,然後爬上去,翻過來後直接跳在綠化帶裡,所以落地腳印深。圍牆外側也有同樣的發現。
知道嫌犯是從西面圍牆攀爬進出的,很快,夏明發現了另一個更棘手的問題。
西面圍牆外的小徑,一側是市政河,小徑的兩頭都交叉著大路,十字路口均裝有高畫質探頭。也就是說,嫌犯從西面小徑走,必然會經過其中一個十字路口,必然會被那裡的監控拍下來,這是一條兩頭都被監控包圍的封閉道路。可林奇告訴他,路口的兩個監控昨晚已經做過重點調查,暫時沒有發現嫌犯的蹤影。
也許是坐車進出的,可也初步篩查了可疑車輛,依然一無所獲。
難道是工作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