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歸來記「18」【沁城,2025】 “……
可能意識到鬱望是塊難啃的骨頭, 大家都不想再對鬱望窮追猛打,都紛紛結束了發問。
法官讓法警將鬱望帶下去,而將沈靈雲帶上來。
可攻陷沈靈雲, 也不比鬱望容易多少,她依然將自己的罪責推得一幹二淨, 拒不承認自己有參與到拐賣中去:“我那個時候, 只是因為研究課題才去接觸了那些女孩,跟她們在垣城的兒童村生活過一段時間。”
她一派泰然:“再之後, 我確實和她們還保持著書信交往,也是透過向思思——也就是鄧春臨的信,我才知道她們的身上發生了這麼聳人聽聞的事情。我一直都是想幫她們的,才會在案發那天到達現場,想要把她們一起都救出來。如果我真的參與過拐賣, 又何必要多此一舉,把她們救出來?”
“至於你們所說的, 雲望基金逼迫那些被害人, 為所謂的捐助者提供性服務的事情,並不屬實。”沈靈雲顯得極為憤慨,“我們創立雲望基金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那些可憐的孩子, 又怎麼會去利用這些孩子去做這樣的事!我如果真的有錯,唯一的錯就是相信了那些所謂的資助人們, 讓他們利用我們這個充滿善意的平臺做了如此惡毒的事!”
“但我之前確實不知道, 那些畜生竟然會利用雲望這個平臺,逼迫那些孩子……”她眼中顯露出無辜,“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 雲望只是一個平臺,和那種社交平臺沒什麼兩樣,既然有人可以利用這個平臺做善事,就也有人能利用這個平臺作惡,我們的監管能力實在有限,他們如果有心利用雲望作惡,我們也是無法阻止的。”
檢察官皺起眉頭:“被告人,按你的說法,你從未有逼迫過那些被害人去提供性服務,那為何警方在你的電腦及硬碟中都發現了她們遭受侵害的影片?”
“是有人匿名發給我的,”沈靈雲淡然回答,“我也是在那個時候才知道,那些孩子竟然遭遇了這些,我也感到非常痛徹心扉,正在著手準備調查時,我沒想到我竟然會被冤枉,直接就被警方帶走了。”
沈靈雲這一套甩鍋的方式簡直和鬱望如出一轍,無論法官和檢方如何詢問,她總能找到一個角度為自己聲辯。
尤未還是試圖找出她的破綻,換一個角度向她嚴肅發問:“被告人,當年既然你早就收到鄧春臨的信件,知道了那些女孩的遭遇,為何你在救下她們之後,沒有替她們報警,而是選擇了讓她們保守秘密,讓她們不要對任何人提起她們的遭遇?”
“我是怕她們被報複,而且我也不想讓她們再遭遇二次傷害了。”沈靈雲疼惜道,“人言可畏,我是擔心如果真的報警,她們就永遠要活在別人的指指點點裡,永遠都抬不起頭。”
“那麼鄧春臨呢?”尤未咄咄問她,“你明知道她被冤枉,卻眼睜睜地看著她被判刑嗎?”
“審判長,我反對代理人的這個問題。”冷欣然舉手向法官道,“泯城案已經審判,鄧春臨的犯罪事實也已被認定,即使現在案情看似發生了新的變化,但也尚未經過再審,代理人不應根據個人想法,擅自以主觀臆測而未經審判的結果,來質問我的當事人。”
“審判長,無論這究竟是事實還是我的主觀判斷,我認為都不影響這個問題的核心邏輯——那就是為什麼被告人,明明在已知那些鄧春臨和那些女孩的遭遇後,卻沒有做出幫助她們的行為,反而在救下除鄧春臨以外的其他人後,讓她們守口如瓶,不願為她們報警?”
法官思索了一下,對沈靈雲道:“被告人,請你回答代理人的第二個問題。”
“我承認,我不是一個那麼有勇氣的人,”這個問題似乎也在沈靈雲的預料範圍之內,她對答如流,“十年前沒有幫她們報警,除了我剛才說的兩個因素以外,另外一個原因也是因為我自己不想受到影響,我不想被拐賣她們的犯罪集團報複。”
她說著說著,也紅了眼眶:“但雲望基金,是我和我愛人的心血,我不能忍受雲望基金的聲譽受損,所以,我一定要站出來說清楚,雲望基金是清白的,我和我愛人也是清白的,我們都不知道那些孩子遭遇了這些。”
尤未從未覺得“愛人”這兩個字可以這麼作嘔過,而她感到任何的問題好像在沈靈雲和鬱望面前都失去了攻擊力,因為他們可以厚顏無恥地指鹿為馬、指黑為白。
江耀也意識到,無論再問什麼問題,都反被會被他們利用,成為洗刷自己的手段,便低聲和尤未道:“還是把問題留到質證環節吧。”
尤未點點頭,也不再對沈靈雲死纏爛打。
檢方也可能覺得在第一階段的問詢中,他們太過被鬱望和沈靈雲牽著鼻子走,一到了質證環節,他們也決定對兩人發起猛攻,將所有重要的重要證據都甩了出來,除了剛才提到的錄影以外,還包括在沈靈雲的辦公室截獲的賬本、警方從銀行調取的流水、沈靈雲和鬱望平時的聊天記錄等等的證據。
可惜鬱望和沈靈雲也早有防備,在平時的交易中就處處小心,賬本上的每一筆賬目和流水都是相符的,而沈靈雲也堅稱這是資助人打給她的善款,她並不知道某些別有用心的資助人竟然會用這筆善款去要挾那些孩子,讓她們為他們提供性服務。
至於沈靈雲和鬱望的聊天記錄,平常也用的都是暗語,看上去都是一些日常的話題,但其實是在傳遞資訊。
檢方在一長串的聊天記錄裡找到了一條,質問鬱望和沈靈雲:“在2023年6月20日,第一被告人,你向第二被告人傳送了一條微信,說有客人要來。第二被告人,你說菜已經準備好了。根據被害人喬杏語出具的陳述,這一天,正是你們幫助魏岱去雲望小鎮的學校見到喬杏語的日子。”
“審判長,這組電子資料證據可和被害人的證據相互印證,證明第一被告人和第二被告人並非和他們說的一樣,完全不知情。他們不僅知情,反而是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來牽線搭橋。”
檢方所稱的第一被告人就是鬱望,而第二被告人就是沈靈雲。
“審判長,我方對這組電子資料的關聯性不予認可,”洛明立當即駁斥,“根據第二被告人在2023年6月20日所發布的朋友圈,兩位被告人在當日確實在家裡接待了朋友,而且是由第二被告人親自下廚的。他們當時確實只是在說菜,公訴人不應做出曲解或引申解釋。”
“這並非是在曲解或引申解釋,”檢方再次拿出喬杏語的陳述,“根據喬杏語的陳述,兩位被告人私底下一直將這些孩子叫作‘菜’,而一旦有新的孩子進入雲望小鎮,他們就會說‘上了新菜’。”
“審判長,我方對喬杏語的陳述客觀性不予認可。”冷欣然反駁道,“魏岱當天訪問雲望小鎮的學校,只是雲望組織的一個正常的互動活動,是因為想讓受助者能夠學會感恩。兩位被告人均不知曉,魏岱和喬杏語存在著除了資助人和受助者之外的關系,也無從得知,他們二人的關系在之後會如何發展。”
她接著道:“現在魏岱已死,不能僅憑喬杏語一個人的證詞,就認定她在這段關系中受到強迫。喬杏語當時也是自願提出離開雲望小鎮,並在離開小鎮後,就和母親搬入了魏岱的家中共同生活,並接受魏岱的資助出去讀書。如果她真的對這段關系充滿厭惡,為何又要提出離開雲望小鎮的請求?或許,正是為了粉飾她自己的拜金行為,她才故意出具了對兩位被告人充滿敵意的陳述。”
尤未聽不下去了,即刻懟了回去:“魏岱的兒子曾親口說過,魏岱將喬杏語帶離雲望小鎮,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獸|欲,而喬杏語因此痛不欲生,曾加入了約死群,也多次嘗試過自殺。辯護人,你會覺得,她為瞭解脫而自戕留下的那些疤痕,也是一種‘粉飾’嗎?”
冷欣然卻絲毫不被打動:“無論他們的關系後續如何發展,都不影響喬杏語當初是自己主動離開雲望小鎮的事實。她的動機是什麼,我不在這裡做太多推測,但在她的決策過程中,兩位被告人從未對她施壓過,也從未幹預過她的想法,完全尊重她個人意願。如果僅因她個人的說辭,就認定兩位被告人就是魏岱的幫兇,那未免也太冤了!”
“他們確實沒有把刀架在喬杏語的脖子上,對她施壓過,”尤未也毫不相讓,“但根據喬杏語的陳述,他們曾授意雲望小鎮的老師用思想教育的方式,潛移默化地洗腦那些學生們,讓她們誤以為愛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還將那些資助人對她們醜惡的慾望都包裹在愛的假象裡,讓她們無形中被吸引,被引誘。”
“馴化,有時候要比暴力好用。”尤未直直地望向沈靈雲,重複著這句她曾說過的話,“沒有用暴力脅迫,不代表被告人就不是幫兇!他們所使用的手段,遠比暴力更可怕!”
被尤未鏗鏘有力的話,以及像要撕碎他們的目光所震懾,冷欣然突然失去了還擊之力。
但迎著尤未的目光,沈靈雲卻微微一笑:“審判長,有個情況,我想補充一下。”
“什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