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釋老王的老婆和絲襪的關係,李為民給白予講了一個故事。
三個月前,李為民的馬死了,次日他被村裡指派,去接被派到村子來調研的老王和他老婆這兩個城裡人,也因此沒有見到那個來到村裡,據說人還不差的外人。
“調研?”
白予插嘴問了一句。
“就是流放,不過老王說是調研。”
李為民解釋道。
故事繼續,自從老王來了鄉里,就天天跟村裡的小孩混在一起玩過家家的遊戲,老王給每一個小孩分配不同的角色,讓他們扮演,說將來有一天這些小孩演到位了,就帶著他們一起去天上。
“老王就是個瘋子,連小孩都是這麼覺得的,沒人信什麼去天上。只不過小孩們看老王給他們吃的,而且這種扮演也挺好玩,所以才跟著他瞎胡鬧。”
李為民在這裡特別強調了一句。
“你不是說他被流放了嗎,那他哪兒來的吃的?”
白予問。
“這我哪兒知道,反正就是有。”李為民表示他自己也不知道,然後繼續講故事。
故事裡,老王的老婆可不像老王,她是一個很明白的人,李為民也說不清怎麼個明白髮,反正就是很明白。
而且很漂亮,特別是腿,用李為民的話來說,就像是玉雕的,還摸了一層油,在陽光下會白的發光。
因為是流放,所以老王兩口子也得幹活,而且還有指標,又因為老王不務正業,李為民就經常去幫老王的媳婦幹活,幫他們兩口子完成指標。
這裡李為民補充了一句,他原本的工作是負責管教小孩,所以他跟老王相當於是互換了工作。
反正,時間就這麼一天天過去,李為民跟老王的老婆混熟了。
兩個月前的一天,也就是李為民遇上某人的那天,他所要辦的大事就是去辦了老王的老婆。
那是一個雨夜,大雨,李為民進門把蓑衣一扔,就撲了過去。
“當時的場景我已經記不得了,我就記得那時我握著她的小腿肚子說‘沒有比這更舒服的東西’,她說‘那是你沒摸過穿著絲襪的腿’。”
李為民是這樣說的,他語氣了並沒有絲毫的悔意,完全就是一個沒心沒肺的人。
再後來,便是事發了,兩個人都沒想到在這個電閃雷鳴的雨夜,老王居然沒有在他跟那群孩子搭建的基地躲雨過夜,反而是回來了。
過了一些天,老王的老婆自殺,老王要殺了李為民,他答應了,不過臨死之前有個要求,他想讓老王去城裡給他帶一雙絲襪來。
故事到此結束。
“你就讓他殺?”
白予問李為民。
李為民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我媽說了,幹這種事該殺,他殺我難道不對?”
“嗯,所以現在老王是回城裡去給你拿絲襪,然後再殺你?”
白予問道。
“對。”
李為民答應得很乾脆,臉上還掛著乾淨的笑容,他對於死亡有一種近乎荒誕的無所謂,就好像這不是犯了大錯要去死,而是偷了東西要被打兩板子一樣。
白予被李為民這種怪異的反應給震住了,從一開始李為民只因為之前見過,看他態度好,就把他當朋友一樣無話不談,白予就覺得這個人很怪,到後面李為民說起自己故事那種語氣神態,白予越發覺得怪異,終於,他被李為民的無所謂給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