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單曲唱片,是音樂總監杜總,親自給你製作的吧?歌也是你自己選的吧?”
“你的第一張專輯公司就給了你一百萬的製作費,你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公司全程也沒有干預吧?”
“這些,公司其他女藝人想都想不到。”
“結果呢?你就是這樣對我的?專輯的十首歌,你一直收到今天,我也就不說什麼了?行,專輯可以慢慢打磨,是不是?”
“但是,你今天給我拿這三首歌回來是什麼意思?啊?你看,你看這合同?三首歌,十年版權?花了七萬?”
“公司給你一百萬也不是這麼花的,還有,這三首歌的作者什麼人?一個剛上大二的學生?大二,滿打滿算,還不到二十歲吧?還不是學音樂的!”
說到這裡,周禮華重重一拍桌子。
“黃佳怡,你是要把我氣死嗎?”
黃佳怡低著頭,像個小學生,話都不敢說一句。
“周總!您別怪佳怡,買下這三首歌,也是我同意的,要罰您就罰我吧,我願意接受懲罰!”坐在旁邊沙發上的李慕青說道。
“李經理!黃佳怡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嗎?啊?你在環亞幹了這麼多年的經紀人,你見過環亞公司找別人買歌和新人簽過這種合同嗎?”周禮華道。
李慕青搖了搖頭,說道:“沒見過!”
“那你為什麼要和別人簽約這樣的合同呢?是我們永利唱片公司的歌曲庫沒歌了,還是我們永利唱片公司找其他人邀不到歌了?”周禮華問。
“都不是!”李慕青道。
“你告訴我,那為什麼要籤這樣的合同?”周禮華問。
他們是一個公司,而對方只是一個在市場上沒有出過任何作品的新人,還是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學生。
一個公司有身為公司的驕傲。
如果對方是業內知名創作人也就算了。
可是和一個新人籤這樣的合同,他們永利唱片公司是沒歌了,還是找不到人寫歌了?
這種事情傳出去都丟他們永利唱片公司的臉,丟他這個公司老總周禮華的臉。
李慕青神色平靜,說道:“因為不答應對方的條件,這三首我們就拿不到!所以只能答應!”
周禮華一聽,更來氣了,“拿不到拿不到,不就三首歌嗎?怎麼?除了這三首歌,就找別人拿不到歌了?”
李慕青聞言,點了點頭,說道:“是的,除了這三首歌,我們找其他人拿不到這種質量的歌了!”
“杜總,合同已經簽了,您要罰我的話,我也認,但是您可不可先看看這三首歌,看看這三首歌的質量值不值七萬快?!”
“如果不值,那這七萬塊錢我私人出了,將這三首歌買下來,放進佳怡的專輯裡,您看這樣行不行?”
“不能讓青姐一個人出,也算我一個,到時候從我專輯分成裡面扣!”黃佳怡道。
“你們……”周禮華被氣得說不出話了,指了指李慕青,又指了指黃佳怡,坐在辦公桌上,慢慢讓自己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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