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典吏愣得是不敢再落筆,主簿看得是兩眼發怔。
韋德安連續揉了揉眼睛,確認典吏並沒有抄錯。
一千八百兩紋銀,那就是斬殺了將近一千八百個土匪,也就是土匪的總數有一個千戶所的人數還要多一些。
這哪裡是剿匪啊?儼然是剿滅了一股人數眾多的判亂分子呀!
就算韋德安再笨點,也能看出其中的貓膩。
這張功勞明細是張德彪和李茂才寫的,也是這兩人送過來的。
韋德安當然要找這兩人來問話。
但是,得到的回答卻是:“我們盡職盡責,把四個山寨都搜剿了一遍。
而且,山寨的土匪人數評估錯了,當時,每個山寨的土匪人數已發展到了往年的一倍多……。”
張德彪和李茂才兩人一唱一和,說得有板有眼,添油加醋般描述得跟真的一樣。
韋德安沒有親眼得見剿匪的經過,想此刻去查驗屍體,可是屍體都埋了。
就算去把屍體挖出來數一遍,可張德彪和李茂才說的,還有掉到懸崖下的屍體呀!
就算去懸崖下把屍體找來,張德彪和李茂才還是可以說“屍體被豺狼虎豹叼走了不少。”
將信將疑的韋德安已不願在此事上過於的糾結,他打發走了張德彪和李茂才後,就拉著錢楓走過一邊去悄悄的商議。
“大人,這賬怎麼寫?”
見得兩個上司走回來,兩個典吏眼巴巴的問。
韋德安是個會在文章裡發揮長處的人,他把“一天的剿匪人數”改成“近幾年的剿匪人數”。
後面,他還要典吏加上:
縣衙大門被土匪損毀嚴重,更換大門開支三百兩紋銀。其實大門就多了三個小小的窟窿眼。)
剿匪損毀兵器嚴重,從新打造兵器開支四百兩紋銀。其實就損毀了一把雁翎刀和一些竹槍而已。)
牢房年久失修,修理開支三百兩紋銀。這確實是真話,但也沒什麼活著的犯人啊!)
典吏心領神會,眼珠子似元寶狀模樣放光,提筆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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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支出:三千兩紋銀。
總入庫:五千一百五十八兩紋銀。
大事搞定,皆大歡喜。
不過,韋德安和錢楓還得有一兩天忙活的,擬文書是一個非同小可的細活,來不得半點的馬虎。
上表朝廷的書信總是要反覆推敲,在不邀功的情況下,還要把功勞寫得清楚明白。
剿滅了四股大土匪,街上免不了熱鬧一番。
第一天的鑼鼓喧天,鞭炮齊鳴,氣氛和逢年過節沒兩樣。
第二天,縣裡縣外的老百姓都敢大膽的出去做事,都不用挑時辰或者結伴同行。
第三天,是三塘縣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