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今,李君逢花了大力氣將他救出來,這一份人情欠下,以後怕想要退出無痕門怕也不容易了。
“既然知道,那就最好。明日會有人來接引你進入門派,告訴你應有的責任和權利,希望你能好好遵守。”
說罷,李君逢拿起酒壺,掂量了一番,裡面還有一大半。
“你請我喝酒,可喝酒卻是人、景、酒,三者缺一不可。如今縱有美景,美酒,你想的卻實在太多,以後有緣再聚吧。”
李君逢拿起酒壺便離開了,他已經看出李尋歡今日請他喝酒的緣由,是想要將事情攤開,不至於李君逢和阿飛為了這件事而後悔內疚。
李尋歡總是不願意去傷害別人。
林詩音,大概就是唯一一個列外。
可他卻不知,龍嘯雲與李君逢而言,實在算不得什麼,死了的龍嘯雲更是不比一顆塵埃來的更重。
李尋歡看著李君逢離開的身影,心頭一疼:“百年的女兒紅啊!好不容易才在酒窖中找到的,這混賬傢伙,竟然就連整壺酒都拿走了。”
……
次日,天寒,小雪。
興雲莊的後牆外,有條小小的衡堂。起風時,這裡塵土飛揚,下雨時泥濘沒足,高牆擋住了日光,衡堂裡幾乎終年見不到陽光。
可在這樣的地方,卻還有個雞毛小店,前面買些粗糲的飲食,後面又三五間簡陋的客房。
店主人喚做孫駝子,個殘廢的侏儒,在這裡已經住了十四年的時間。
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他每日只是在這裡等著那些卑賤的過客,用低微的代價換取食宿。
“又下雪了,看來今天又沒有什麼生意。”
孫駝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喃喃的說道。
今天外面還在下雪,冷風颳的人徹骨生寒,很少有人願意在這樣的天氣中行走。
他在考慮著,是否要閉門打烊,然後在燒一爐子的柴火,一邊取暖,一邊喝酒,這樣也愜意得很。
可是,這樣的鬼天氣,卻偏偏還真的就來了一個客人,來了一個平日裡絕不會出現的客人。
之所以說是絕不會出現,是因為這位客人很年輕,很英俊,穿的也如同王孫公子一般,和這裡的環境格格不入。
這位客人點了一疊小酒小菜,打了一斤燒刀子。不僅酒量大的驚人,出手也大方得很。
李君逢坐在凳子上,喝著粗劣的燒刀子,這倒是他第一次喝這麼便宜,這麼“粗糙”的酒。
這味道的確濃烈的很,好像是有一團火在喉嚨裡燒。
“孫二先生為一代高手,卻隱居此地十四載,清苦無比,當真是一諾千金,為當今武林楷模。”李君逢喝了一口酒,忽的說道。
孫駝子臉色一變,旋即撓了撓腦袋,訕笑著說道:“這位公子說笑了,駝子就一個開小店的,怎麼就成了高手。我要是高手,怎麼還會待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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