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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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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艘船是黑鳥,是最大的帆船。比“暴風烏鴉和魔爪”的速度更快,科特告訴海邊伊斯韋斯特少校,但他們正在與船隻搏鬥,船員們坐在敞開的甲板上,它們身材瘦削,動作敏捷。黑鸝是斯卡戈斯以外狹長海域洶湧澎湃的較佳選擇。“有暴風雨,”警告他們。“冬季風暴更為嚴重,但秋季更為頻繁。”

最初的十天足夠平靜,黑鳥悄悄地穿過海豹灣,從未離開過陸地。颳風的時候天氣很冷,但是空氣中瀰漫著鹽味。山姆幾乎吃不下東西了,當他強迫吃東西時,它不會停留太久,但除此之外,他並沒有做得太差。他試圖鼓舞自己的勇氣,竭盡所能地鼓勵,但事實證明這很難。不管他說什麼,她都不願上甲板,似乎更喜歡和兒子在黑暗中蜷縮在一起。嬰兒似乎不喜歡他母親的船,似乎。當他不嚎叫的時候。他鬆弛,總是在動,把裹在身上的皮毛弄髒,使他暖和起來,空氣中瀰漫著棕色的惡臭。不管山姆點燃多少牛油蠟燭,狗屎的味道依然存在。

在露天的時候更愉快,尤其是當在唱歌的時候。這位歌手是黑鳥的槳手們所熟知的,他們划船的時候會為他們演奏。他知道他們最喜歡的歌曲:像“甜美的夢鄉”、“原點”、“簡單的生活”、“安眠曲”等悲傷的歌曲。“那是個快樂的女孩,一個快樂的女孩是她。”當他唱歌時,所有的槳手都加入了進來,黑鳥似乎飛過水麵。里昂不怎麼擅長劍術,薩姆從他們在艾利手下訓練時就知道了,但是他的嗓音很美。“蜂蜜傾倒在雷聲中,”曾經這樣稱呼過它。他也演奏了豎琴和小提琴,甚至還寫了自己的歌。雖然山姆認為他們不是很好。儘管胸口又硬又碎,山姆還是很感激他那豐滿的臀部。無論走到哪裡都隨身帶著墊子,他想。

埃修士也喜歡在甲板上度過他的日子,蜷縮在一堆毛皮下面,凝視著水面。“他在看什麼?”有一天,達倫想知道。“對他來說,這裡和船艙裡一樣黑暗。”老人聽見了他的話。雖然埃的眼睛已經暗了下來,他的耳朵也沒有什麼毛病。“我不是天生瞎的,”他提醒他們。“上次我走過這條路的時候,我看到了每一塊岩石、每一棵樹、每一片白浪,看著灰鷗在我們身後飛翔。我當時五歲和三十歲,在連鎖店做了十六年。希望我幫他統治,但我知道我的位置在這裡。他把我送到北邊的金龍號上,並堅持要他的朋友鄧爵士把我安全送到東表。自從瑪利亞派遣了六位金鐐銬的守望以來,還沒有哪個新兵如此盛氣凌人地來到長城。雞蛋也把地牢都掏空了,所以我不需要單獨說我的誓言。我的儀仗隊,他打電話給他們。一個也不是布林登,後來他被選為指揮官。

“血淋淋的?我知道一首關於他的歌。“一千隻眼睛,一隻眼睛,叫它。”但我以為他活在一百年前。”

“我們都這麼做了。有一次我和你一樣年輕,“這讓他很難過。他咳嗽著,閉上眼睛,睡著了,每當有波浪搖晃船時,他就穿著毛皮搖晃。

在灰濛濛的天空下,他們又向東、向南、向東航行,海豹灣在他們周圍擴大。船長,一個灰白的兄弟,肚子像小桶麥芽酒,穿著黑色的衣服,顏色斑駁褪色,船員們都叫他老塔撒特。他很少說一句話。每當風停了,船員們似乎要降旗時,他的夥伴就為他打起水泡,用詛咒在鹹鹹的空氣中詛咒他。他們早上吃燕麥粥,下午吃豌豆粥,晚上吃鹽牛肉、鱈魚和羊肉,然後用麥芽酒衝下去。里昂唱歌,薩姆乾嘔,女孩哭著照顧她的寶貝,埃少校睡了起來,渾身發抖,風一天比一天冷,越來越大。

儘管如此,這是一次比最後一次航行更好的航行。當他登上溫勳爵的加列斯,即女王號時,他才十歲。她身高五倍於黑鸝,氣勢恢宏,有三張巨大的勃艮第紅帆和一排排槳,在陽光下閃爍著金白色的光芒。

布萊恩突然醒來,喘著氣。

她不知道她在哪裡。空氣又冷又重,散發著泥土、蠕蟲和黴菌的味道。她躺在一堆羊皮下的一個托盤上,頭頂上有岩石,樹根從牆上伸出來。唯一的光來自一種牛油蠟燭,在熔化的蠟池中吸菸。

她推開羊皮。她看到有人剝去了她的衣服和盔甲。她穿著一件棕色羊毛衫,很瘦,但剛洗過。她的前臂被用夾板夾住,但用亞麻布綁起來。她臉的一側感到溼漉漉的,僵硬的。她摸了摸自己,發現臉上、下巴和耳朵上蓋著一些溼漉漉的繃帶。咬人。

布萊恩站起來了。她的腿像水一樣虛弱,她的頭輕如空氣。“有人在嗎?蠟燭後面一個陰暗的壁龕裡有什麼東西在動,一個穿著破爛衣服的灰色老人。蓋住他的毯子滑到了地板上。他坐起來揉揉眼睛。“布萊恩夫人?你嚇了我一跳。我在做夢。”

不,她想,那是我。“這是什麼地方?”這是地牢嗎?”

“一個洞穴。像老鼠一樣,當狗兒們追上來嗅我們的時候,我們必須跑回洞穴,每天都有更多的狗。”他穿著一件粉紅色和白色的破舊長袍。他的頭髮又長又灰又亂,兩頰和下巴鬆弛的面板上佈滿了粗糙的胡茬。“你餓了嗎?你能喝杯牛奶嗎?也許麵包和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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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我的衣服。我的劍。”她覺得自己沒有信件,她想要誓言守護者站在她身邊。“出路。“給我指路。”洞穴的地板是泥土和石頭,在她腳底下很粗糙。即使現在她感到頭暈,好像她在漂浮。閃爍的光投射出奇怪的影子。被殺者的靈魂,她想,在我周圍跳舞,當我轉過頭去看他們時,躲藏起來。她到處都能看到洞穴、裂縫和裂縫,但是沒有辦法知道哪條通道通向外面,哪條通道能帶她離開,哪條通道也去不了。都是黑色的。

“我能感覺到你的眉毛嗎,我的夫人?”她的獄卒的手被傷痕累累,胼胝堅硬,但奇怪的溫柔。“你的發燒已經退了,”他用帶有自由城市口音的口氣宣佈。“嗯,很好。就在昨天,你好像著火了。珍妮擔心我們可能會失去你。

“珍妮。那個高個子女孩?”

“就是那個。雖然她不像你那麼高,我的夫人。長長的珍妮,男人們叫她。是她把你的胳膊和夾子夾住,就像任何一個女人一樣。她也竭盡所能地幫你洗臉,用煮沸的麥芽酒洗去傷口,以免羞辱。即便如此。人咬是骯髒的東西。我敢肯定,那就是發燒的原因。”那個灰色的男人摸了摸她繃帶的臉。“我們不得不割掉一些肉。我怕你的臉不好看。

從來沒有這麼漂亮過。“傷疤,你是說?”

“小姐,那個傢伙咬了你一半面頰。”

布賴恩不禁退縮了。每個騎士都有戰鬥的傷疤,當德溫爵士要求教她劍時,他警告過她。這就是你想要的嗎,孩子?不過,她的老船長一直在談論刀割,他永遠也想不到位元的尖牙。“如果你只想絞死我,為什麼要整理我的骨頭,清洗我的傷口?”

“為什麼?”他瞥了一眼蠟燭,似乎再也看不見她了。“你們在客棧裡勇敢地戰鬥,他們告訴我。萊姆不應該離開十字路口。他被告知,如果看見煙囪冒出來的煙,就躲起來,馬上來。但是當他聽說有人看見那條鹽田瘋狗沿著綠叉向北走時,他上鉤了。我們已經找了這麼長時間了。不過,他本應該知道得更清楚些。原來,過了半天,他才意識到那些啞劇演員用一條小溪來掩蓋他們的蹤跡,並回到他身後,然後他又浪費了更多的時間在一隊雷騎士周圍盤旋。要不是你,在萊姆和他的手下回來的時候,只有屍體可能還留在旅店裡。這就是為什麼穿上你的傷口,也許。不管你做了什麼,你都光榮地贏得了那些創傷,這是最好的原因。”

不管你做了什麼。“你以為我做了什麼?”她說。“你是誰?”

“我們開始的時候,我們是國王的臣民,”那人對她說,“但是國王的臣民必須有一個國王,而我們沒有。我們也是兄弟,但現在我們的兄弟關係破裂了。我不知道我們是誰,如果真相被告知,也不知道我們可能去哪裡。我只知道路是黑暗的。火災並沒有告訴我到底是什麼。”

我知道它在哪裡結束。我見過樹上的屍體。“火,”布賴恩重複說。

鍊金術士站在他面前。

帕特,“第三天。你說你會在羽毛筆和罐頭上。”

“你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我不想打擾你們的交往。”鍊金術士披著一件帶頭巾的旅行者斗篷,棕色的,面無表情。冉冉升起的太陽從他肩膀後面的屋頂窺視,所以很難辨認出他頭巾下面的臉。“你決定你是什麼了嗎?”

他一定要讓我說嗎?“我想我是個小偷。”

“我想你可能是。”

最難的部分是跪倒在地,從大師格雷夫的床底下拽出強力箱。雖然箱子是用鐵製成的,但它的鎖壞了。懷疑打破它,但那不是真的。自己把鑰匙弄壞了,把鑰匙開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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