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倫用金黃色的斑點指著權證緞帶。“很漂亮。”他吐了一口。“是的,這個男孩現在在守夜人的手錶裡。他在城裡做的事並不意味著小便。”
“女王對你的觀點不感興趣,老兄,我也不感興趣。”軍官說。“我要孩子。”
想跑步,但她知道當金披風有馬時,她不會跑遠。她已經厭倦了跑步。當來接她時,她會逃跑,當他們殺了她父親的時候。如果她是一個真正的水舞者,她會帶著針去那裡,殺死他們,從此再也不會逃離任何人。
血腥的槍手們沒有在哈倫哈爾逗留多久,但在他們再次騎馬出去之前,阿里亞聽到其中一個人說,羅斯·博爾頓領導的北方軍隊是如何佔領了三叉戟的紅寶石福特的。“如果他過馬路,泰溫勳爵會像在綠叉上那樣再把他打碎的,”一個蘭特弓箭手說,但是他的同伴們嘲笑他。“麥克伯頓永遠不會越過,直到從他的野蠻的北方人和狼一起行進。”
不知道她哥哥離她這麼近。冬城更近,儘管她不確定它與關係。我知道,如果我能逃脫,我知道我能。當她想到再見到羅伯的臉時,不得不咬她的嘴唇。我也想見喬恩,還有布蘭,還有媽媽。甚至莎。我會吻她,乞求她的原諒,就像一個合適的女人,她會喜歡的。
從院子裡的談話中,她瞭解到,在三叉戟綠叉上的戰鬥中,恐懼之塔的上部囚室收容了三十四名俘虜。大多數人得到了城堡的自由,以換取他們不企圖逃跑的保證。他們發誓不逃跑,告訴自己,但他們從未發誓不幫助我逃走。
俘虜們在一百個灶臺的大廳裡吃著自己的桌子,常常能看到庭院裡的東西。四兄弟每天都一起鍛鍊,在石料場裡與石板和木製盾牌搏鬥。他們中有三個是十字路口的弗里斯,第四個是他們的私生子兄弟。不過他們只在那兒待了很短的時間,一天早上,另外兩個兄弟拿著金箱來到一面和平旗下,從俘虜他們的騎士手中贖回了他們。六個弗洛伊斯一起離開了。
然而,沒有人贖回北方人。一個胖子在廚房裡鬼怪地吃著,熱餡餅告訴她,總是在找食物。他的鬍子很濃密,覆蓋著他的嘴巴,扣著披風的扣是銀藍色的三叉戟。他屬於勳爵,但一個兇猛的鬍子年輕人,他喜歡獨自行走在一個黑色的披風中,戴著一副白色的太陽,被一個想從他身上發財的樹籬騎士帶走。莎早就知道他是誰了,胖子也知道了,但從來沒有對頭銜和西文感興趣。每當摩爾丁隔絕了有關這所房子和那所房子的歷史時,她就傾向於漂泊和夢想,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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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她確實記得。他的土地已經接近城,所以他和他的兒子經常去拜訪。然而,命中註定,他是唯一一個從未見過的俘虜;他在一個塔樓裡安頓下來,從傷口中恢復過來。幾天和幾天,艾亞試圖弄清楚她是如何偷偷溜過門衛去見他的。如果他認識她,他一定會幫助她。一個君主肯定會有金子,他們都是這樣做的;也許他會付自己的幾句話把她帶到去。父親總是說,大多數人的話都會為了黃金而出賣任何人。
一天早上,她發現三個女人穿著灰色的長袍,沉默的把一具屍體裝進馬車裡。身體被縫合成最好的絲綢斗篷,用戰斧印章裝飾。當是誰時,其中一個警衛告訴她已經死了。這些話就像肚子裡的一個踢。她無論如何也不會幫助你,她想,姐妹們把馬車推過了大門。他甚至不能幫助自己,你這個愚蠢的老鼠。
在那之後,它又回到了擦洗、亂竄、在門口傾聽的過程中。她聽說很快就要去裡弗林了。或者他會開車去南高花園,沒人會想到。不,他必須保衛國王的登陸,斯塔尼斯是最大的威脅。他派格岡和瓦戈去摧毀盧頓,把匕首從他的背上取下來。他把烏鴉送給了,他打算嫁給,贏得山谷。他買了一噸銀子來製造魔法刀劍來殺死斯塔克的魔術師。他寫信給是為了安寧,國王很快就會被釋放。
莎記憶猶新。她記得他們嚎叫的樣子,血從石頭擊中她的臉頰流下來的感覺,還有那個試圖把她從馬背上拉下來的男人撥出的蒜味。當她失去平衡並開始摔倒時,她仍然能感覺到手腕上的手指夾得很兇狠。
她原以為她會死的,但是手指抽搐了一下,五個手指同時抽搐,那人像馬一樣大聲尖叫。當他的手掉下來時,另一隻手更有力,把她推回到馬鞍上。那個大蒜味的男人躺在地上,血從他的胳膊殘端流出來,但是周圍還有其他人,一些人手裡拿著棍棒。獵犬跳到他們身上,劍上有一團模糊的鋼,擺動著的紅色霧氣。當他們在他面前掙脫跑開時,他笑了,他那可怕的燒傷臉一會兒就變了。
她讓自己看看那張臉,真的看看。這只是彬彬有禮,一位女士決不能忘記她的禮貌。傷疤不是最糟糕的部分,甚至是他的嘴抽搐的方式。這是他的眼睛。她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充滿憤怒的眼睛。我。“我應該在你之後來找你,”她躊躇地說。“謝謝你。為了救我。你真勇敢。”
“勇敢嗎?“他的笑聲一半是鬧著玩的。狗不需要勇氣去追趕老鼠。他們讓我三十比一,而他們中沒有一個人敢面對我。”
她討厭他說話的方式,總是那麼嚴厲和憤怒。“這會讓你感到恐慌嗎?”
“不,殺人會給我帶來快樂。”他的嘴巴抽搐著。“你臉上的皺紋都是你喜歡的,但請原諒我這種虛假的虔誠。你是個高貴的人。不要告訴我,冬城的艾克勳爵從未殺過一個人。”
“那是他的職責。他從不喜歡它。”
“這就是他告訴你的嗎?“凱利安又大笑起來。“你父親撒謊了。殺人是最甜蜜的事。”他拔出長劍。“這是你的真相。你珍貴的父親在臺階上發現了這一點。城之王,國王之手,北境的典獄長,偉大的艾塔克,八千歲。但是刀刃仍然穿過他的脖子,不是嗎?你還記得他頭掉肩時跳的舞嗎?
莎擁抱著自己,突然冷了下來。“你為什麼總是這麼可惡?我感謝你。
“就像我是你喜歡的那些真正的騎士之一,是的。你認為騎士是做什麼的,女孩?你認為這都是女士們的寵愛,金盤好看嗎?騎士們為了殺戮。“他把長劍的邊緣放在她的脖子上,就在她的耳朵下面。莎能感覺到鋼的鋒利。“我在十二歲時殺了我的第一個男人。我已經不知道我從那時起殺了多少人了。有老名的貴族,穿著天鵝絨的胖胖的富人,有榮譽的騎士,還有婦女和兒童,他們都是肉,我是屠夫。讓他們擁有他們的土地,他們的神和他們的金子。“讓他們有自己的劍。”在她腳邊吐唾沫,表示他對這件事的看法。“只要我有這個,”他舉起劍從喉嚨說,“世上沒有人需要我害怕。”
莎想,除了你哥哥,她比大聲說話更明智。正如他所說,他是一隻狗。一隻半狂野、脾氣暴躁的狗,咬任何試圖撫摸它的手,卻會殘害任何試圖傷害主人的人。“連過河的人都沒有?“
凱安的眼睛轉向遠處的火。“這一切都燃燒了。”他把劍套起來。“只有懦夫和火搏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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