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伊重複著,品味著這些話。“你說得對,大人。我還年輕。”
十八,利昂想。十八,一個女人,但機智敏捷,像貓一樣敏捷地在床單之間,有一雙大大的黑眼睛和一頭漂亮的黑髮,一張甜美、柔軟、飢餓的小嘴。她是我的!該死的,太監。“我怕我是闖入者。”他帶著勉強的禮貌說。“當我進來的時候,你正沉浸在歡樂之中。”
“瑞斯勳爵稱讚了切拉的耳朵,說為了有這麼好的項鍊,她一定殺了很多男人,”謝解釋說。聽到她用這種語調稱呼里斯勳爵,這使他很惱火,這就是她在枕頭戲中所說的話。“告訴他只有懦夫殺死被打敗的人。”
“勇敢地讓這個男人活著,有機會透過贏回他的耳朵來消除他的羞恥,”解釋說,她是一個身材矮小、面板黝黑的女人,脖子上掛著可怕得要死,不少於四十六隻喝了酒、滿是皺紋的耳朵。利昂數過一次。“只有這樣你才能證明你不怕你的敵人。”
噓聲。“然後,上帝說,如果他是一隻黑耳朵,他永遠不會睡覺,因為有一個耳邊的人在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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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遠不會需要一個問題,”利昂說。“我害怕我的敵人,所以我殺了他們。”
里斯咯咯笑了起來。“大人,你願意和我們一起喝點酒嗎?”
事情的法陣跟預想的越來越有偏差了。
“我要喝點酒。”利昂坐在伊旁邊。他明白這裡發生了什麼,如果女孩沒有。里斯在傳遞資訊。當他說,我被一個突然的衝動所吸引,想見你的小姐,他的意思是,你試圖隱藏她,但我知道她在哪裡,她是誰,我在這裡。他想知道是誰背叛了他。客棧老闆,馬廄裡的那個男孩,門口的守衛。還是他自己的?
“我總是喜歡透過上帝的大門回到城市。”里斯告訴伊,他斟滿了酒杯。門房的雕刻很精緻,每次我看到它們都會讓我流淚。眼睛。這麼富有表現力,你不覺得嗎?當你騎在門下時,他們幾乎跟在你後面。”
“我從來沒有注意到,大人,”伊回答。“明天我再來看看,如果你高興的話。”
別費勁了,利昂想,把杯子裡的酒攪得一團糟。他不在乎雕刻。他誇耀的眼睛是他自己的。他的意思是他在看,他知道我們經過大門時就在這裡。
“小心點,孩子,”里斯催促道。“國王的登陸現在不是完全安全的。我對這些街道瞭如指掌,但我幾乎不敢今天來,獨自一人,像我一樣手無寸鐵。在這個黑暗的時代到處都是無法無天的人,哦,是的。冷酷無情、冷酷無情的男人。“我可以獨自一人、手無寸鐵地來到這裡,其他人可以手握刀劍,”他說。
她笑了。“如果他們想打攪我,當逃走的時候,他們會一籌莫展。”
里斯吆喝著,好像那是他聽過的最滑稽的事情似的,但是當他把眼睛轉向利昂時,眼睛裡卻沒有笑聲。“你的小姐對她有和藹可親的態度。如果我是你,我會好好照顧她。”
他下山仔細看了看。殺戮仍然是新鮮的,顯然是狼的工作。狗急切地嗅著它,其中一隻獒把牙齒埋在腋下,直到叫喊他。恩沒有意識到這個動物的任何部分都被屠宰了。狼吃了,但沒有人吃。即使不想冒火災的危險,她也應該給他們切幾塊牛排。把這麼多好肉留給腐爛是沒有意義的。“,你確定我們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了嗎?他問道。“你的狗能追錯狼嗎?”
“我的狗知道夏天的氣味和毛茸茸的氣味。”
“我希望如此。看在你的份上。”
不到一個小時,這條小徑沿著一條斜坡向一條泥濘的小溪衝去。就在那裡,狗失去了氣味。和韋克斯帶著獵狗涉水而過,回來時搖搖頭,而動物們在遠處的河岸上來回走動,嗅嗅。“他們進去了,大人,但我看不出它們是從哪裡出來的。”
泰昂下馬跪在溪邊。他把手放進去。水是冷的。“他們不會在這方面呆太久,”他說。“帶上一半的狗,我上去!”
威克斯大聲拍手。
“這是什麼?西昂說。
沉默的男孩指了指。
靠近水的地面溼漉漉的,泥濘不堪。狼留下的痕跡很清楚。“爪印,是的。那麼?“
韋克斯把他的腳後跟踢進泥裡,用這種方法轉動他的腳。它留下了深深的圓鑿。
明白了。他說:“一個大小的人應該在泥裡留下深刻的印記。”“更像是背上一個男孩的體重。然而,這裡唯一的引導列印是我們自己的。你自己看看吧。”
震驚的是,西昂看到這是真的。狼獨自一人進入了突如其來的褐色水域。“一定是把我們甩在後面了。在麋鹿之前,很有可能。她自己把狼趕走了,希望我們能追上它們。“他圍捕獵人。“如果你們兩個欺騙了我”
“只有一條路,我的主,我發誓,”防衛地說。“狼也不會和他們分開的。不會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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