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號我給她打電話,本來是求她原諒我,同我見一面,可是她不同意,還說根本就不想看到我。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就去了一家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晚上才回家的。”
“有誰可以證明?”
“酒吧的人都可以為我證明,回到家後,我就倒頭睡覺了。我是自己住的,所以沒有人可以證明。”
……
審訊結束後,郝正北問孫沉商:“你覺得這個魏明說的是真話嗎?”
孫沉商說:“我覺得他說的應該是真話,他似乎還不知道郭文璐已經被害,而且,他的反應也很正常,口供也說的合理。”
郝正北皺著眉說:“是啊,我也覺得他不像。不過,我們還是去酒吧查一下吧,看看他到底有沒有作案時間。”
孫沉商說:“那我去吧。”
郝正北拜拜手說:“讓王鵬去吧,我們再談論一下案情。如果這個魏明真的不是兇手的話,那麼這個案子可就難辦了。”
“也好。”
王鵬來到了魏明所說的那家酒吧,酒吧的老闆是一個膀大腰圓的男人。
王鵬表明身份後,拿出照片問道:“這個人11號是不是在這裡喝酒?”
老闆看了一陣說:“是的。”
“他是什麼時候來的?”
“應該是在上午的10點多吧,他當時的心情不太好,喝了很多酒,所以我對他的印象還是很深的。我記得,當時他跟別的顧客發生了衝突,還是我給勸住了。”
“是為了什麼發生的衝突?”
“好像是因為有人不小心碰了他一下,他罵了對方一句,就吵了起來,差點還動了手。不過,最後我給勸下了,也就沒有什麼事。”
“那他是什麼時候走的?”
“他大概是晚上7點多走的吧。還是我幫他叫的計程車。”
“他經常來這裡嗎?”
“之前沒見過他,他應該不經常來。”
“你們這裡有監控錄影嗎?”
“有的。”
“可以給我們複製一份吧?”
“沒問題,你們跟我去保安室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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