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交往都怕被人咔嚓,誰這麼無聊,咔嚓你?”莫泊森真是哭笑不得。
“我是怕,又不一定真的會被人咔嚓。”
莫泊森勾唇,有意思地看著黃玲,“我發覺,跟你在一起,心情會莫名地好。”
“我的心情剛好相反。”
“我想請你吃宵夜,賞臉嗎?”
“抱歉,我要上班。”看來,這個假,不用請了。
不知道被他知道自己不上班,會不會纏著自己?
“幾點下班?”
“你問這麼多幹嘛?我下班時,你們都進入夢鄉了。”所以不要問,就算是男朋友,也未必會在凌晨三點來接她下班。
<城人很喜歡喝早茶。”
“他們喝早茶的時候,我已經進入夢鄉了。”所以免了。
莫泊森一聽,深沉地看著黃玲,“你不會半夜下班吧?”
“是啊,就是半夜。”
“你這麼怕死,半夜回家不怕?”
“……”這個人,怎麼說話的呢?
她怕死,也有限度的好不好?
而且這麼直接地說她怕死,真的好嗎?
至少,要給她留一點面子。
黃玲翻了一個白眼,“我可不能因為怕死,就從三點等到六七點,天亮了才回去吧?這樣我會累垮的。好了,我不跟你說了,我要去上班了。”
黃玲走兩步,突然想到了什麼,轉過身,看著莫泊森:“為什麼不把鞋子和衣服也給我送回來?”
莫泊森側過身,溫潤地看著她,“還沒幹,幹了給你送回來。”
“謝了。”黃玲拿著包,往酒吧裡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