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田野有著自己的考慮。
雖然能和一些普通的修仙者打得有來有回,甚至可以將像是鬼火一樣的東西打散,但是要和這個散發著強光的東西動起手來,真的不一定可以打得到。
首先是對於距離的判斷。戰鬥一定要判斷距離,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攻擊落空。可是對於剛才從窗戶破洞飛出去的那個東西來說,程田野只是能找到具體的方位,距離是沒有辦法判斷的。
其次是打不到。
即使是擁有將肉體和細沙隨意轉換的那幅身體,都是可以碰觸到的。可是,那個漂浮著的東西卻連抓到尾巴都不可能。這一點也是程田野放棄繼續打鬥的原因。
最後是沒有必要繼續打下去。
因為並不是認識的那個人。即使是什麼分身、化身,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存在。
程田野想要抓住是本體,也就是那個他叫做“二姐”的人,其他的東西都是次要的。
而且從那個東西落荒而逃的樣子看,其實並沒有什麼威脅。
只不過是自己看到那張臉,有些神經過敏罷了。
但是,程田野的這些考慮並沒有和走到身邊的諸葛莉解釋。
這是私人問題,沒有必要解釋。
更何況諸葛莉不懂的可能性會很大,解釋起來會很麻煩。
而諸葛莉也沒有去問,倒是輕鬆不少。
看著外面的燈火通明,還有地上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的皮囊,程田野只是說了一句話後,轉頭走向樓層大門。
“走吧,今天的工作結束了。”
……
假二姐的靈魂直到跑出丙區,都沒敢回頭看一眼。
生怕自己回頭的那個瞬間就被程田野掐住脖子,像是碾死一隻臭蟲那樣對待。
此時的靈魂身上的亮度已經弱很多了,像是一隻白熾燈那樣的亮度,勉強維持著消耗。
靈魂一旦脫離肉體太久,就會自行消失,所以當下之際是將靈魂放置在一具肉體中,以免靈魂消散。
現在,靈魂有兩個選擇。
一、厚著臉皮去本體,也就是二姐那裡求一副肉體。
但是,自己雖然是二姐的一縷意識,卻並不被二姐認可。就像是指甲剪下的指甲,對於二姐來說,並不在乎這縷意識的死活。
所以,這個選項並不能作為參考。
二、隨便在路上找個人進行奪舍。
奪舍是修仙者的靈魂在失去原來的肉體後,為了不讓靈魂消散、自己的修為毀於一旦,而使用的一種方法。
具體的操作就是找一個凡人或者境界比自身低的修仙者,強行進入肉體,然後將對方的靈魂撕成碎片,從而成功續命的一種方式。
可是,這種方式卻屬於邪道。
但凡修煉到元嬰境界的修仙者,第一時間不是去鍛鍊自己的靈魂力量,也不是增強自身的修為,而是去創造一個分身,一個足以容納自己靈魂的分身。
這個分身可以是木偶,也可以是一個沒有自我意識的肉體,甚至境界高的修仙者還可以用分身進行修煉,從而達到雙倍修行雙倍收穫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