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心的事情,是長大一點了之後,談戀愛。
跟自己的第十一個兒子,和老公相親。
自己有一個兒子,參與了相親。
冠先,叫舒楠滾。
他說,“又看見你了,你能不能滾遠一點?命裡不能全是你吧。”
但是,看見兒子了。
“那小孩長得像咱倆兒子,一會兒你演一演。矇混過關,就行了。”
本來,有人跟冠先說,那天給他介紹三個女朋友。
反正,他是這麼說的。
他說,介紹的那個人說了,給他介紹三個女朋友,搭一個就搭一個吧。
嗯。
然後,兒子在那裡獻殷勤。
旁邊還有一個拉小提琴的。
那個拉小提琴的,很有意思。可能是舒楠的弟弟。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個人,等著那天結束了,跑過來,跟舒楠說,他是附近的小賣部的老闆,問誰是楊易恆?
楊易恆已經走了。
然後,找到舒楠。舒楠問了問怎麼了。他說,楊易恆兒子拿了一堆東西從小賣部,沒給錢。
總之,那天舒楠被人告訴,跟楊易恆聊一聊圖紙。
舒楠,拿著圖紙,看著挺像那麼回事兒的,但是,在旁邊聊了一些別的。而且,跟圖紙沒有關係。
而且,還不是聊天,是自言自語。
楊易恆最後,有一點惱了。
他不想跟舒楠結婚。
他真的不想跟舒楠結婚。
他也不知道是有喜歡的人還是什麼了。
他不願意跟舒楠結婚。
後來,外國人過來搗亂。
給舒楠吃了一片能長高的藥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