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摩托車的載送下,
幾十裡的路程,不過花了半小時左右的功夫,就已到達。
如約給了面值5元的鈔票。
在街邊下車的夏河,簡單打量起縣城的環境。
跟略顯荒涼的塔寨村相比,這裡的確要繁華熱鬧許多,說是天壤之別也不為過。
收回視線,
夏河開始自行尋找起,便宜兒子提到過的門市。
正好能夠加深對於周邊的印象。
不久後,
在較為偏僻,幾乎沒有行人的街道上,發現了一個捲簾門開啟著,卻並未裝修的門面。
水泥地面上停放著幾輛摩托車。
從輪胎的使用程度來看,有人經常騎著它外出。
這本也沒什麼稀奇的,沒有哪條法律規定,門面買下來一定要裝修做生意。
可若是這個地方,
正好是夏弘文提到過有著老虎機的地方,那事情就大不一樣了。
為了確認是否屬實,夏河向著那個門面走了過去。
剛進到門面,
還沒往發出聲音的轉角屋子走去,就有兩個聽見了腳步聲的男人出來。
身材沒有多麼魁梧。
不過露出的兩臂上,能夠瞧出明顯的肌肉,至少沒顯得瘦弱。
似乎在哪裡見過的樣子。
夏河頓了一下,很快就回想起昨夜的事情。
其中穿著白色背心的男人,就是之前所見那個手中夾著香菸,被夏弘文稱呼為“大哥”的混混。
另一個倒是顯得陌生,並不是三人裡的其中之一。
“老頭,這裡不是你的來地方。”穿著緊身黑色短袖的男人道。
“等等!”
背心男伸手打斷。
隨即上下掃視了一眼夏河,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這人我有印象,是塔寨村的村長,也是夏弘文他親爹!”
“他們村子裡出大學生時,大擺過宴席,我去湊過一次熱鬧,不過沒隨禮。”
語氣聽上去理直氣壯。
記憶裡,對於背心男的確沒什麼印象,想來是當時人太多的緣故。
夏河沒有正面理會,
手握著柺杖,沉著冷靜的開口:
“我要見你們管事的。”
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