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專案組分兵的另一路,即分兵二路,在趙、錢、孫探險隊的引路下,一起來到金雀洞。
他們抵到洞內命案現場,警方刑偵人員立馬展開勘驗,檢查,發現,取證工作:
一是現場拍照;
二是實物提取,包括屍骨,紙屑,燃剩的木棍,打火機,炭灰,掉地的一顆紐扣,20個菸頭,以及周邊一大塊,疑似有人坐、踩過的,沾有泥巴的石頭……
警方現場分析。
從現狀看,現場陳舊,時間較久遠,但儲存良好,基本是原樣留下,中途似乎沒有大的動亂現象。
這就說明金雀洞確實鮮有人光顧,而掉洞下的這片洞天,更是無人造訪。
取證結束。
他們又往前行走了一段,前方不遠就是斷頭了。
此洞天呈長方形,就像一地下廳堂,面積約數百平米呢。
觀察之後,一行人攜上各類物什,打道回府。
……
分兵二路回到萬聖公安分局,又與上級及有關部門配合,對所獲實物證據進行了專業處理。
根據供詞,證據分析。對出現的新情況,必須靈機處置,果斷出擊,要有新措施。
在向上級彙報之後,指示專案組需要立即展開如下幾項工作。
首先,立即拘捕魯大大。
其次,立即提審藍光。
第三,對本案前期和新近收集的實物證據,進行比對甄別分析。
第四,對疑點進行證據再分析並確認。
在取得了更多的實證之後,方能對黃羊山道謀殺案件作進一步的研判、定論。
……
眼下,人們對魯大大的突然被拘,似乎都感到意外。
那天警方來人抓捕時,向魯大大和芬芳出示了逮捕通知書。
魯大大和芬芳都驚訝不已,甚至急得亂叫了起來。
“這是啥呀?”
“這是那一出啊?”
“魯大大怎麼成了兇手?是不是你們搞錯了。”芬芳這樣呼叫著。
“別防礙執行公務。”
“有人口供,需要協助調查。”
來人那裡會聽芬芳嚷嚷,他們是為執行任務而來的。
致於說到冤枉了魯大大他,需得用證據來說話。此刻的拘捕是不可以改變的。
……
當然,警方是不會亂抓捕人的。
警方認為,抓捕魯大大有依有據。且必須快速拘捕。其因有二:
一是罪犯歐陽少俠有供詞;二是在金雀洞命案第二現場,發現有真名落款的魯大大親筆宣紙書法。
既有疑點,必須澄清。
僅此兩點,就足以高度懷疑魯大大可能是兇手。
可能?不是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