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束以一種尷天下之大尬的姿勢掛在大橋的護欄上。
一條腿剛夠上去,另一隻腳丫還蹬著水泥地板,看起來彷彿下一秒就要掉下去。很危險,很滑稽。
饒束扭頭盯著不遠處的那個人,她足足靜止了十秒以上,就像一尊活體雕像一般,為華南大橋的人行道增添別樣的風景。
路燈光線充足,慷慨地灑在那個人身上。但盡管如此,饒束還是看不清他的臉,因為棒球帽的帽簷遮住了路燈的光線。
一個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車輛為他做背景。
而饒束的背景,則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這邊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裡,只說了剛才的那一句話,然後就用一雙不知道具體長什麼樣的眼睛靜靜地看著她。
不對,其實饒束並不確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覺到了目光。那種,來自陌生人的目光,卻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沒有在看她,又為什麼不走?饒束本來想維持這個姿勢直到那個人離開的,但那人就是不動。
“我……”饒束趴著清嗓子,聲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裡了……”
她邊說邊慢騰騰地從護欄上爬下來,雙腳著地,米白色的襪子被路燈染得暈黃。
“不知怎麼就掉了……”饒束繼續小聲說著,也不管那男生聽沒聽見,“不過,並不一定要撿回來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亂整理著衣服,只拿眼角餘光去瞄路燈下的男生。
饒束看見他抬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機。但饒束依舊看不清他的臉以及表情。
張修當然沒聽清她說了些什麼。
與其說她是在跟別人解釋,倒不如說她是在跟自己解釋。
但是,信不信,一個看過這世間很多種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沒有顏色,只有空洞。
張修看著她眼裡的黑與白慢慢浮現,從空洞恢複為靈動,然後他才重新塞上耳機,繼續自己的兩萬步路程。
當他走近時,饒束下意識往後退了退,後背貼到了鐵欄杆。
可是,人行道很寬,寬到彼此之間擦肩而過也不需要交彙眼神。所以其實,她根本不需要為他讓路。
一個人從另一個人面前經過,時間總是很短的,頂多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