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插播一條新聞,今日,一名年約30歲左右的女子,於11月2日被一輛白色麵包車撞傷,目前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正處於昏迷中,女子身高1.65,體重115,左腿有一塊長約1.3厘米的棕色胎記,如有相關知情人士,請撥打電話……”
李承天把菜擺好,看了一眼電視,說:“這麼快就播了,兇殺案成了失蹤案,虧你想得出來?”
程歡說:“案件性質惡劣,我們得盡快找出被害者的身份,不能光指望警方,還得相信民眾的力量。而且,一般人有個微妙的心理落差,兇殺案屬重案,總覺得那是離自己很遙遠的事情,可是失蹤案就不一樣了,每時每刻都在發生,既然被害者家屬沒有報警,那就證明存有一線生機,這時候也只能由警方出面了。”
李承天關上電視說:“好,工作聊完了,咱們就安心吃頓飯,別再說案子了,我聽得都惡心。”
程歡無奈地看他一眼,走到桌子邊,拿起盛酒的玻璃瓶裡看了看,黃色液體裡一條五色彩帶閃閃發光,問:“你這是什麼酒,我感覺這個成色需要給了宋晴去驗驗一下成分,看看有毒沒毒。”
李承天搶過玻璃瓶,拿出早就準備好的酒盅,小心翼翼滿上說:“這是‘桐柏’,故人送的,有年頭了,就這一瓶,以後想喝也喝不到了。”
“桐柏?是一種樹嗎?”程歡一聽,刑偵雷達高度上線,謹慎地問,“多久之前的故人?對於入口的東西,應該有保質期吧。”
“你煩不煩啊?”李承天說完,端起酒杯一飲而盡,說:“讓你喝,你就陪我喝一點,一點情調都不懂。”
程歡勉強地看了一眼,坐下來拿起筷子吃了口黃瓜,說:“我還是先吃兩口菜,墊肚子要緊。”
李承天又滿了一杯,沖程歡挑一下眉,認真說道:“來,幹!”
程歡猶疑,考慮一下,拿起酒杯,說:“就這一杯。”
“毛病!”
李承天碰了下杯子,看著程歡喝完這杯酒,這才滿意地舉了杯,問道:“怎麼樣?味道不錯吧。”
程歡說:“初識甘甜,過喉之時又帶著一點苦和腥,全嚥下覺得很口感香醇,很有意思的味道。這究竟是什麼酒?”
李承天得意地說:“上古一族確有桐柏,這是村裡長老敬神的祭酒,日月流轉,酒氣的精魂都被保留了下來,不滅不散,是聖物。”
“上古?”程歡的臉色頓時有點難看,小心翼翼地問道:“李承天,你也是公職人員,要知道食物過了保質期……”
“閉嘴。”李承天又給程歡滿上一杯,說,“我……我又不是封建時候的老太太,藏著發黴的窩窩頭當寶貝,別一副能吃死老鼠的樣子行嗎?”
程歡端起杯子,對著燈光看了看,瞥眼瞧見李承天期待的樣子,嘴角不自覺地上揚笑了笑,說:“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說真的,你要真想毒死我,我也認了。”
他說完,一飲而盡,給自己主動滿上一杯,說:“這杯就當賠罪,你別當真。”
李承天攔下程歡說:“我又沒有怨你,賠什麼罪?”
程歡看著李承天,眼中盡是溫柔,說:“賠你給我做飯燉湯,每次在我有危險的時候都挺身護我,命都不要的保護我,而我卻什麼都沒有為你做過的罪。”他說完,推開李承天,一口飲下。
要死!多喝兩杯情話都是一套一套的,一點不走心,可聽進李承天耳朵,讓他瞬間飄飄然。
他攔住程歡繼續倒酒的手,說:“你醉了?”
程歡說:“我的酒量可不比你差,怎麼可……”話剛說完,他就趴在了桌子上。
李承天從他手裡拿掉酒杯,說:“都說了這是祭神的酒,我喝了幾千年,你怎麼可能跟我比?”
他把程歡胳膊扛過肩膀,扶到沙發上躺下來,在程歡的眉尖、鼻子輕輕撫摸,手指劃過的地方泛起一點綠光,悠悠道:“放心。”
李承天走到窗臺邊,拿出洗魂笛放在唇邊,笛聲婉轉,趁著夜色,卻倍感悽涼。
身後,李小黑揚著尾巴,從角落走出來道:“損了上千年的修為,就為了保他魂靈不散?李承天,生命有終,逆天而行是要付出代價的。”
李承天放下笛子,把臉藏在發梢的陰影下,看不清神色:“能保多久是多久?我說過,入不入輪回,我要讓他自己選。”
“你明明知道,程歡的事沒有那麼簡單?三百年前你度不了他,三百年後,想要他的人也不止你,他元神的記載已經被人抹去,手臂的圖騰即將顯現。而且,就算他不被超度,你覺得他能原諒你從前的不告而別,還有現在的欺騙”
李小黑藏在黑暗中,說話的時候眼睛如寶石一般明亮。
李承天看著它說:“真話還真是讓人討厭,不過……還是要拜託你幫我守著他,今夜一定要查清楚,這個三番兩次給他設套的人,究竟是誰?”
李承天從視窗一躍而起,黑袍加身,消失在黑夜中。
李小黑望著眼前熟睡的人,感慨道:“掙脫了生死的束縛又怎麼樣,左右不過是個情,說到底,神也是人。”
風聲穿堂而過,從洞口直直地插進了洞xue深處。
一個年約十幾歲的小姑娘,半吊著斷了一半的脖子,飄到了洞口,看看頭頂“幽冥洞”三個字,微微吸了口氣,又去向了別處。
今夜,她本來想進洞休息,可是如今,僅憑這一點氣息,她就知道洞裡的人,是自己萬萬招惹不起的。忽然,她感到背後一陣陰冷,趕緊屏了呼吸,四下逃去,心理嘀咕,今天這是怎麼了?幾股強烈的氣息,怎麼都聚在了幽冥洞
黑色魅影於夜中穿梭,快如閃電,趁著風直接殺進了洞,看到石凳上的黑袍男人,遲疑片刻,壓著嗓子說:“我原以為守魂使大人,不屑於玩這種髒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