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要調查,也不能讓外國佬非禮了本國的婦女,還要冤死一個商界鉅子。”
審訊室裡,顧西爵抬頭看了看,對這種地方還是挺好奇,畢竟自己沒有被抓進來過。
“這幾個人,你認識嗎?”
顧西爵與問話的警察隔著一個鐵網,看向了他們手裡拿著的幾張放大的照片。
“這幾個流氓,我昨晚第一次見,至於其他的不知道,應該算是不認識。”顧西爵慵懶的坐著,神色淡定從容。
“你為什麼打他?”
“他們想要侵犯我妻子,我妻子反抗,他們還動手打我妻子,我肯定要保護我的妻子。”
沒毛病!
哪個男人在那個時候還袖手旁觀?
只有孬種才會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老婆被人傷害。
問了一些以後,顧西爵忽然勾起了一絲冷笑。“我要求更換更有能力的法醫。”
“這已經是最好的法醫做的屍檢,是具有法律效力,能拿到法庭上作為證據的。”
警察沒想到他還在說這個。
“我就打了他們幾巴掌,而且不是打頭,不是打心髒,那幾個人根本就不會死。你們這是想要栽贓,我當然質疑。”
“幾位警官,我的當事人提出的要求是符合我國法律的。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到國際法醫聯盟申請國際認可,具有法醫資格的法醫進行複檢。”
警察當然知道有這樣的法律,但是因為這個手續麻煩,更重要是費用高昂,還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安排。
大量的人力財力和時間的投入,平民根本就請不起,有錢人也未必有門路可以去,或者是耗不起,沒等到就判刑了。
所以,這條法律看似人性化,其實就是擺設。
但是換在顧西爵這種有錢,還有個能力強大的母親的人身上,這條法律就可以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