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生的變估,也讓這些日軍明白,裝甲車受到攻擊。但是被什麼人攻擊,是從哪個方向攻擊,他們一點不知道。即不知道對手隱藏在哪裡,也不知道哪裡危險,哪裡安全,只是胡亂地朝四處亂跑,想要找個掩休隱藏起來。
裝甲車後不是很安全嗎!蹲下不就可以了嗎。
但他們不敢,萬一有人朝這裡開炮,車體一炸,豈不是更加危險。這便是日軍操練手冊上明確不允許的一條。受到攻擊後迅速離開,不能躲在車後。
但這也要看什麼清況下。如果周邊沒有掩體可找,那還得隱藏在車後。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幾人日軍下車後的行為,吳凡宇在遠處看的清清楚楚。
他手裡的槍幹不過裝甲車上的鋼板,但對這些肉體可毫不畏懼。
當看到這些日軍從裡面鑽出來,吳凡宇覺得機會來了。剛才拿他們沒辦法,現在可以了。覺得收割日軍生命的機會就在眼前。這麼好的時機他可不想錯過,讓日軍活著跑掉,除非遠離他的槍口。
吳凡宇此來,不僅是要阻止日軍前進,另一個想法就是要為公路上被日軍裝甲車碾軋而死的那些中國士兵報仇。
日本人的命是命,憑什麼拿中國人的命不當命,想殺就殺,跟殺只雞一樣簡單。犯了罪想跑,門都沒有。既然你們殺了人,那就得用命來償還。
冤有頭,債有主。那幾十個中國士兵是死在鐵甲車下,與車上的日軍都有關係,因而,凡是這車上的日軍都有責任。他們死了,你們也一個都別想活。
現在機會到了。吳凡宇盯緊了下車的這幾個日軍,隨後毫不遲疑地開槍。
凡是露出身體的,他直接一槍一個把日軍撂倒。
“三八步槍”不能連射,子彈上膛速度較慢,但其有效距離打的遠,有準頭,只要操作得當,一槍幹掉一個日軍一點不成問題,關鍵要看操作者的射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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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射擊命中率,吳凡宇一點不含糊。他的前世就是狙擊手,這還能差哪去。不就是槍嗎!差不多就行。
開始用這把槍時,吳凡宇還覺得手生,有點拿不準。在經過一天時間的磨合後,吳凡宇用起來,感覺著還挺合手,不由地感嘆當時的日本軍工的發達和槍械科技。
現代的槍,一次性裝彈多,射速快,攜帶輕便,但也有一個缺點,即是命中致死率不高,射擊距離近,除非暴頭,一槍命中後很難讓目標死亡。
如此一來,在電影中看到有人中槍後,還遲遲不能立即失去生命特徵,沒完沒了說著遺囑,有時候,還能大段地發揮些豪言壯語。
但三八槍不同,由於其口徑大,擊中人體後,子彈會在身體上撕出一隻磁碗大小的洞,鮮血會噴湧而出。如果救治手段差一些,傷者 能夠被救活的機率不是很高。只要擊中五臟六腑,活下來的可能性都不大,大多是當場死亡。如果是打折了胳膊腿什麼的,那還有得救,但致殘率非常高。
吳凡宇與手中這支三八步槍只接觸了一天,他就有些愛不釋手。
因為他覺的這支槍的重量,還有裝備諸元等條件,很有些像他的狙擊槍。雖然精準度,精密度,外觀等方面比不上他的“九八”式,但在這樣一個年代,有這樣一件武器,已經是非常非常不錯了。以後,就當狙擊槍使用吧!
因此,吳凡宇手裡的槍與人達到協調統一後,其配合的會更加密切,精準度大為提高,如此一來,對面的日軍就要徹底倒黴。
步兵最怕被人狙擊,那個驚悚,那個恐懼十分了得。因為他們知道,被狙擊後,十有八九搶救不過來,這要比衝鋒時面對的子彈瘮人的多。
下了車後,這幾個日軍才發現司機死了,機槍手也死了,而車還是完好的。於是,他們開始確定被人狙擊了。
這下還了得,連狙擊手在什麼位置都不知道,怎麼還擊。乾脆跑吧!先找個隱藏的地方再說。
於是,這些下車的日軍顧不得別的,趕緊朝坡下跑,想要去那躲避。
日本人也懂得儲存自己消滅敵人的道理。只有先活下來,才能找到對手,接著做想要做的事。
但也有不怕死的。其中一個日本兵沒有朝車下跑。
當他發現裝甲車上的槍手死了後,便停下腳步,轉回身,奮力爬上車頂。來到機槍掩置後,他把同伴屍體向旁邊一推,抓起機槍開始朝著吳宇掃射。
開始時,這個日軍並未發現吳凡宇位置。
但吳凡宇一直在向躲避、逃跑的的日軍開槍,這一下,他暴露了。
在他擊倒了第二個日軍時,他的位置被車上的日軍發現。因此,便招致裝甲車頂機槍的瘋狂報復。
既然這個日軍敢上車頂去操作機槍,說明他有這個本事。
這個日軍是裝甲車上的曹長,幾乎就是全能型,除了不會開車外,其他的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