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林閣有點驚呀!
要知道,林閣也是在警校畢業的高材生,擒拿挌鬥這方面也是不弱的人。不然怎麼在刑警隊一干就是幾年,而且還是外勤。他本想是嚇唬吳和平,動作半真半假,沒想到吳和平還手了,而且是一招致敵,致於吳和平是怎麼出的招,林閣沒看出來。
林閣有些不服,想要上前動手,但看看眼前的環境,這可是大庭廣眾之下,又是公共場所,一個人民警察,跟一個老百姓動手。此時吳和平穿的是便衣。不瞭解他的人,自然會認為他是老百好。因此,林閣不能在現場與吳和平比劃,但他又不肯認輸,所以還想扳回那面子。
於是對吳和平說:“身手不錯,有沒有興趣比劃比劃。”
林閣的擒拿術不僅在本部門出了名,而且撒打功夫在本市也上了位次,有了排名。因此,對吳和平這個小兵,他跟本沒放在眼裡。但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所以才想與吳和平比試。
吳和平本來是有急事的人,但現在被林閣阻住,心裡十分惱火。加上此前林閣扣留過他一事,正想措此機會報復一下,誰讓你看不起人呢!
“可以”
“走,去訓練室。”林閣說完轉身向前走。
大庭廣眾之下,比武也很可能會被人說成是毆。如果換成訓練室,或比武場地,那性質不同了,即使是打的頭破血流,那也叫切磋比武,只要別出人命就成。即使有個萬一,那也叫失手,好比是簽了生死合同,雙方自願,打死活該。
這樣說只是打個比方。現在是文明社會,誰還拿生命來冒險。比武也是點到為止。
而現在,吳和平與林閣都是帶著氣的,真要動起手來,能否出人命,真還是未知數。
別人不知是怎麼回事,但他們倆個心裡非常清楚,一個是軍人,一個是警察,似乎就有點要一分高下的打算,都想為本行業爭個光。
林閣暗想:“你是幹啥的,天天與犯罪分子打交道,身上不行怎麼成,打你個小兵,還不是三拳兩腳的事。”
吳和平看上去,就是一個十八九歲的社會青年,這是穿便衣時。即使穿上軍裝,看上去也不大,個子不高,身體不壯,整個人從上到下都看不出一點威懾力,所以林閣小瞧了他。
兩個人進了訓練室後,全都把上衣脫掉。
這時,訓練室內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當中有認識吳和平的,便向其他人紹了吳和平的身分。
眾人知道吳和平是現役軍人,但對部隊不是很瞭解,知道他們身體不錯,但扛槍與格鬥還是有差別的。
眼下不是比射擊,是在比身手,看誰的格鬥能力強。
林閣是這方面出身,又天天在幹這個。因此,大多數人把寶押在了林閣身上。
再一看,林閣與吳和平體型上就差了一套。於是更加堅信這場比試,林閣會贏,輸的自然是吳和平。
這是不讓賭錢。如果讓賭的話,有人肯定會把大頭押在林閣身上。
林閣脫掉上衣,露出一身的疙瘩肉,引來一片讚許。塊大,厚實,足能表現出其戰鬥力。
等到吳和平一脫掉上衣,他沒有全脫,還穿著兩根筯的背心,因為軍隊有規定,不允許裸背,即使睡覺也得穿著。
雖說看不到他的胸肌,但從兩肢胳膊上露出的三角肌便是鼓鼓的,大有突破錶皮的感覺,再看向胸部,高高隆起,腹部六塊肌肉塊明顯。
這些不僅僅是力量的象徵,也代表著韌勁,暴發力,扛打擊能力等,如果是內行人,便會覺察出,吳和平肯定是有功底的人。
林閣是行里人,如何看不出。
因此,一見之下,心裡不由得發聲讚歎,便覺得,吳和平是個強硬對手。這一場,能否贏的下,還真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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