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輝死了,也就意味著這支越軍沒有了指揮員。一支沒有指揮員的部隊,即使它再有戰鬥力,那也是盲打蠻幹,胡『亂』地瞎打一通,除非,他們重新確定新的領導。
然而,李明輝的死只有吳江龍一人知道,其他越軍並不知曉。他們只是按著既定作戰原則繼續戰鬥。而吳江龍呢,並非知道他是誰,只知道自己弄死了一個越軍,也不知這個人在越軍中的地位如何,對這次戰鬥有沒有影響,這些情況,吳江龍全不知曉。
吳江龍伸手把李明輝這具死屍從身上推下,輕鬆地站起來,找到那把槍。現在,不光是他自己的那把,而且又多了一把,這可是件大好事。
如果說在戰場上找到幾支並不難,可要找到這樣一支特殊武器還真不容易。吳江龍怎麼也沒想到,打死一個敵人不說,還輕意地得了件寶貝。
時間過於緊迫,吳江龍顧不得欣賞,他這麼一『摸』,就知道繳來的這把槍要比自己手裡的那支強。
當然了,李明輝用的是從蘇聯純進口,那是原裝。而吳江龍這把,那是純國產,而且還是模仿,無論是『性』能還是質量都差著一大截。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人總認為進口車要高於國產車的一個心態。
隨即,吳江龍把繳來的這支背在身上,抓起自己那一支,連蹦帶躥地奔向打的火熱陣地。顯得情形萬分緊急。
他不急不行啊!弟兄們還等著他呢!如果他不出現,這第三道關口就很難透過。別看李明輝死了,守著陣地的越軍並沒有鬆勁,儘管也死了一些人,可他們半點不敢含糊,繼續阻擊著下面的等人。
我們在前面說過,這是越軍中很有戰鬥力的一支正規軍,軍紀很嚴,每個人都知道丟了陣地也就意味著失敗。所以他們玩命地死守。
在戰場上,如果逃跑或者丟掉陣地,那是絕對不允許的。對每一名軍人而言,這種行為那就是犯罪,不是死罪那也得進軍事法庭。
眼下這些越軍都不想看到這個結果,所以要拚命。這樣一來,他們的壓力當然很大。儘管幹掉兩個機槍手,可機槍移人後,叫起來仍然很歡,仍然是阻礙前進的最大障礙。
吳江龍丟下李明輝後,縱跳著快速向越軍陣地靠攏。
難道他不怕被越軍發現,不怕越軍的槍子?當然怕,只不過他不會靠的很近,還是想發揮這支的優勢。
等吳江龍找到一個合適位置後,他不再前進,而是找了一個可以看到越軍陣地的方向,擬行對越軍發起攻擊。
這個位置太好了,屬於越軍第三道關卡的側翼。本來這個方向是由李明輝把守的,現在他人沒了,這裡也就成了空檔。如果守陣地的越軍知道現在這種狀況,他們也不會放下不管,總要派一個人向這裡張望。
然而,吳江龍並不想靠的很近,只是找一個能看到敵人的位置就成。這樣一來,只有他看得到越軍,而越軍並不知曉吳江龍危險的存大。所以變成了一明一暗。
陣地上的越軍與他們正打的火熱,子彈『亂』飛,火光閃閃。由此一來,吳江龍找到目標並不是難事,只要瞪起眼睛,他細觀看便是。
很快,吳江龍的瞄準鏡鎖定了越軍機槍手。
別的越軍都可以打幾槍換個地方,或者打完一個後重新裝填。而這挺機槍卻不是這樣,它是叫起來沒完,『射』出的子彈也是一道道,像一條細細的彩虹,在夜『色』中尤其醒目。
這樣看上去,尋找到彈道的起源點自然不是難事。所以,吳江龍很快便盯住了子彈的始發地。
越軍不傻,幾名機槍手被人幹掉後,也學得乖了,在機槍前面檔上了東西,正面子彈過來,如果不是十環,有『射』靶孔的水平,也是萬難『射』中他後面的人。
不知越軍檔的是什麼東西,也許是麻袋或者木頭什麼的。
這些東西放上去可能影響視線,或者是塊鐵板,都有可能。但這卻保住了命,這也是幾槍過來之後沒能阻止住越軍機槍手連續『射』擊的原因。
但這一次越軍機槍手慘了。他們只知道防了正面,卻沒有想到子彈會從左側『射』過來。
儘管戰場上的火光在閃爍,但並非是熊熊烈火,也沒有燈光的照明度,所以這些光都是微弱的,而且是忽明忽暗,想要準確地把握目標位置,那也是非常地難。
對於吳江龍而言,再難也難不住他想要機槍後面敵人的命。
只見吳江龍找出火光噴出點的位置後,稍稍向後移動那麼一點點,也就是機槍手的手臂和腦袋的距離。
此種情況下,打中身體就不錯了,還想來一個爆頭,除非有神相助,否則,那就是百米距離上打雞蛋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