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人呢!
李向野犯糊塗了,他來時聽師長吳努說,電視小組就七個人,加果再加上互送的戰士30人,也不過四十來人,怎麼能有這麼『亂』呢!更何況,他們柬國民軍在山裡行動,始終都採取著保密行蹤,絕不會把這樣的痕跡留下。
如果那樣,不就等於向越軍自報家門。
由此判斷,李向野相信這些腳印不是自己人留下的,不是自己人,可又是什麼人,難道是越軍不成?
他越往下想,越是心驚肉跳。
如果越軍到了這裡,又與電視小組的腳印重疊,很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那就是電視小組被越軍劫持了。但這又不可能,他們可是四十多人,有戰鬥力的人員也不下三十人,沒有理由一槍不放,就會繳槍投降。
不可能,絕不可能。
李向野不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可是,不相信,又能找出其他線索嗎?
最主要的,他想要查出接下來,到底發生了什麼?是電視小組逃走了,還是已經落入越軍之手。
就在此時,他聽到了兩點鐘方向想起激烈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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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想不通了,從他這一邊看出去,電視小組應該是朝11點鐘方向走,怎麼會跑到了哪裡。
槍聲越來越激烈,大有向前拖的跡象。
李向野決定要去看個究竟,如果是電視小組還有人在,那他就必須過去,哪怕救出一個人。
於是,李向野帶人便朝那個方向跑。
果然,在他們跑出一段距離後,突然發現前方有人碰動樹葉聲。
這時,他們看到了許多穿黃軍裝的人,不用問,他們一眼就辯認出這些人是越軍。
由此,李向野解不開的『迷』團算是被撞開了。剛才的腳印必是他們所留。而且,這些越軍與李向野他們要去的地方是一樣的,那就是響槍的地方。
“鬼兒子的,我可不能讓你過去。你過去了,那邊的人壓力不是更大嘛!必須把這些越軍弄走。
怎麼弄,跟他說好的,你別過去,肯定不行。軟的不行,只能來硬的。
於時,李向野向身邊的戰士簡單說了自己的目的。
戰士們輕聲輕腳向越軍靠近,既要打的有效,又要給越軍重重一擊,打的不疼,他們不會全部過來。
李向野飛速地向前跑著,很快便趁到了越軍隊伍跟前。他能到的地方,其他人也是如此。不過,不是全過來,李向野臨時選定了方向,並在沿途上留下了掩護人員。
眼看李向野就要衝到越軍跟前,也想來一個活捉俘虜。
就在這時,一名越軍聽到了身後動靜,他回頭了。這一回頭不要緊,卻引來了無數子彈。
既然被越軍發現了,那就先下手為強,有這麼好的打擊越軍機會,為什麼不偷偷地幹,這樣的戰果定是輝煌的。
他絕對不會向電影描述的那樣,本來就可以偷襲掉敵人,偏偏又要在背後喊一聲,讓對手注意,如果打得過還行,萬一打不過呢!不就等於給敵人消滅自己的機會嘛!
所以,李向野不這樣幹,只要能消滅越軍,他什麼手段都幹,別講什麼先禮後兵了,越軍不跟你來這個,你也就沒必要客氣。
什麼挖祖宗墳,踢寡『婦』門,就是跑到河內,在越南總書記的辦公桌上落大便他都敢。這要比越軍殺人放火文明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