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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一月 十年(三)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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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因為心裡帶著對這種生物的愧疚,劉晟翀沒想把這種生物趕盡殺絕。

看到這個小傢伙渾身黑色的皮毛,上面還殘留著巨狼母體之內的液體,它的眼睛還不敢完全睜開,哪怕是夜晚也不能面對周圍的亮度。這個小東西看上去和小狗崽沒什麼分別,可是長大了就完全不一樣了。

對於他來說,完全是為了求生才讓這個小傢伙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母親,劉晟翀心裡剩下的那些良知告訴他必須要為這個小動物負責,並且要把他養大,前提是他能夠活下來。小狼以後沒準會成為他最大的幫手,還有可能把他當做主人,這些都是後話了,而且劉晟翀已經下定決心把小狼帶在身邊。

不過為了能在這個地方儘可能的多活一段時間,接下來可能會對小狼做出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就是未來的幾天他和小狼的食物就是眼前的巨狼屍體,也就是說在小狼無意識的情況下會吃掉自己母親的肉。

這種事情對於人來說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即便是不同人性的動物更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劉晟翀也就只能欺負欺負小狼還沒有產生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所以出於生物最基本的天性,凡是能夠吃的東西他都不會拒絕。

懷中的小傢伙好像他怎麼動都不會叫醒一樣,安安靜靜的就蜷縮在他的腿上。現在趁著今天晚上還沒過半,也許不會再有危險了,劉晟翀一隻手按在小狼的身上,找了一個可以依靠的物體,趕緊準備休息。

第十天:早上的時候,我比小傢伙醒來的還早,它可能根本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情。看著身邊的這麼一大坨食物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不過我要是不下狠心的話我也不會活到今天。對於我來說,我第一天殺掉的那隻可愛的兔子的時候沒有一點猶豫,可是昨晚殺掉了一隻差點殺掉我的巨狼的時候竟然產生了後悔的情感。

不過怎麼說接下來的二十天只會比前九天更加艱難。我現在開始發愁該怎麼處理這隻巨狼的屍體了,這個重量和一個成年人沒差多少,也許能吃很多天。

我把腿上的小傢伙放到一邊,費力的挪動身體到巨狼的身邊,好不容易才下了狠心把用精心做好的石刀分割巨狼。期間大量的狼血噴湧出來,就噴在我原本就不怎麼幹淨的衣服上還有地上。這個時候我想到了一個問題:我應該迅速的處理狼肉,然後立刻離開這地方。狼血的腥味很有可能會在空氣中散發出大量的味道,很有可能會把這個山谷之內最兇猛的動物吸引過來。遠的我不說,近的就有那隻大黑熊、老虎,最可怕的可能就是巨狼所在的狼群。

這片山谷地域非常遼闊,裡面的物產完全能夠供給裡面的生物,也許是因為這個還有相關的一些原因,這裡的生物長得就比外面的要大一些,別的不說就那隻大黑熊還有那隻巨狼就比外界同種的生物要巨大。也許山谷裡面食物鏈頂端的老虎體型將會比他大上不少。所以現在必須要儘快離開。

在處理狼肉的時候我產生了一個想法,就是我能否按照記憶尋找我和原婧裳在遇見朱高燧之前待過的那個山洞。那個地方離河流很近,而且沒有這些樹木的遮掩,對於我這個廢人來說反倒是一件好事,我可能就更加容易發現即將到來的危險。可能我會花費很長的時間去尋找這個地方,但是就算是用十天我還有十天安枕無憂的時間可以輕鬆地度過,就在也不用想今天這樣。

說辦就辦,等到我把所有能夠利用的狼肉都取出來的時候又開始發愁如何把這些沉重的東西帶在身上。本來我的行動就非常困難,不僅要帶上這個不聽話的小傢伙還得背上這麼一大堆的東西,路上很有可能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危險,我開始考慮是否要返回那個山洞了。

這個時候小狼打了一個哈欠,也醒了過來,今天才算是它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它的生命還長著呢。我想用手摸摸它的身體的時候,它用漆黑明亮的眼睛看著我,張開了嘴咬了我一口。可能是覺得咬不動,很快它就又鬆口了。

這讓我大喜過望,因為我發現它已經長出了牙齒,那種很小卻很鋒利的牙齒。我不知道這種生物小的時候是否需要喝奶,就像牛羊家畜那樣,反正它現在有了牙就說明它可以吃肉了。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該怎麼離開這個地方。

小傢伙在我的懷中開始張牙舞爪,一不小心把爪子伸進了衣服上面破損的裂口。我想對它說的就是這可是你的狼媽媽撓的,幸好你還沒有長出爪子,要不然我肯定也活不長。

我突然靈機一動,好像這個小傢伙給我提了一個醒,我或許可以用我身上的衣服來包裝這些狼肉,而且我身上還有一層可以遮羞禦寒的內衣,這樣就省事兒多了。

這個小傢伙真的是我的一個幸運星。當斷則斷,我立刻就脫下我身上的衣服,然後在身邊有水的地方好好的清洗了一下這件已經不能再破爛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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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帶著衣服裡面的學子、泥土。還有其他髒東西順流而下,我都不知道這件衣服是怎麼在我身上存在了這麼長的時間的,以前我可是一個很愛乾淨的人,現在竟然也會落魄到這種程度,我真的是改變了很多。不過衣服歸衣服、食物歸食物,我是絕對不會允許這件髒衣服弄髒我的食物的。

擰乾衣服好像又成為了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雖然我只是手肘的關節骨裂,可是左手卻也一點力氣也使不上,所以就只能把一端夾在腋窩下面,然後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手,這才算勉強擰乾了這件衣服。倒不是說我有多麼珍惜這件衣服,而且還是朱高燧這個老不死的給我的衣服,是因為憑我現在的條件每一種我能擁有的東西我都必須要好好的把握,要不然我只可能會失去一切。

打包好狼肉之後,我就開始了自己非常漫長的旅行。小傢伙倒也非常聽話,一出生很快就能夠獨自行走的它很乖巧的跟在我的身後。我一般是用爬的方式行進,這種姿勢又慢又費勁。今天我打算頂著膝蓋巨大的痛苦,採用跪著的方式。這樣一來我的速度就得到了飛躍式的提升,而且這種姿勢和小傢伙也很像,它就可能把我當成同類,然後老老實實的跟著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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