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蘆城日報》,緊接著就是《安城晚報》,再然後,竟然連《聖京晚報》也開始報道起這個女人來。
一時間,北省的許多媒體紛紛來到蘆城蹭瘋女的熱度,瘋女成了坊間流行的代名詞,連帶著喬木的服裝都在北省小小的火了一把。
其實,這些都是李響故意安排的,包括很多日報的媒體,也都是李響打電話請過來的。
他這麼做的目的有兩個,第一個是利用這些媒體造勢,來為這個瘋女發聲,從而讓她的冤屈昭雪。
第二個目的,李響讓這個瘋女穿著喬木的服裝,也是在給喬木打廣告。
李響知道,瘋女如果是生活在犀利哥的年代的話,絕對會比犀利哥要火。
而隨著各大報社跟蹤報道有關於瘋女的事情,瘋女的事情也被一件件地挖了出來。
如果瘋女是一個正常人的話,李響也許會保護她的隱私。
但因為瘋女現在的神志都是不清晰的,所以李響就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透過自己的力量,讓這件案子沉冤昭雪。
隨著這些媒體紛紛報道瘋女可能是被侵害了的事實後,大眾的同情心迅速地朝著瘋女這邊偏移,社會之上要求重審這件案子的人也變得越來越多。
尤其是在蘆城,大街小巷當中都在探討著這個案情。
最近這段時間,於天龍終於坐不住了。
他雖然沒什麼文化,但有關於自己的報紙還是都看了。
看了報紙上關於瘋女的一篇篇報道後,於天龍每天都如坐針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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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曾找過自己的老爺子幫忙。
老爺子只給了他兩條路,第一條是現在就移民加拿大,從此以後永遠都不要回來;第二條則是迅速的把這些隱患清除掉,不管媒體怎麼說,只要不留下證據,便不能奈何他們於家。
於天龍在蘆城過的就是太子爺一般的生活,而且這裡就是他的故鄉,他不想背井離鄉。
既然無法走通第一條路,那他也只能走第二條路了。
前幾天,殺人犯馬寶強曾經找於天龍要過錢,可於天龍壓根沒給。
這次,於天龍準備讓馬寶強回來拿錢,趁著拿錢的功夫,殺了馬寶強。
至於那個老實的馬成實,以及於天龍的兩個同夥,早就被於天龍殺了之後埋屍荒野了。
只要馬寶強一死,所有指向他於天龍的證據就徹底消失了。
至於那個瘋女人,一來現在很多媒體都在關注著她,無法動手,二來,一個瘋子的話也不能當做證據,所以於天龍便放棄了這條線。
想著這些事情的時候,於天龍的眼中閃過一絲陰霾。
他拿起客廳內的電話,猶豫了半天后,終於撥通了這個號碼。
“你好,我找小強。”
“你是小強的那個有錢朋友吧?你等著啊!我現在就去叫他。”電話撂下了,過了片刻,話筒忽然就被人拿了起來。
“天龍哥,我在外面混不下去了,你趕緊給我打點錢吧!”電話那頭的聲音多少有些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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