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可以談合同了”
李維根本就沒有問他有沒有土地使用證等其他證件。
這個年頭,有多少廠房是合格的?
這個老闆既然有關係,能夠從公用變壓器直接搭三相200k的線,證明他的關係是不錯的。
“5塊一個平方,我這裡是1563個平方,我給你算1500,住房的面積是15個平方,100一間,辦公室2040平方的都有,6塊一個平方。”
“價格我可以接受,但是合同的年限,還有違約金,我們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必須要明確”
廠房在使用的過程當中,除一些人為的損害之外,像屋頂這樣的地方,如果出現漏水,這是要歸屬廠房老闆修理的。
還有諸如水電使用量不夠,就是像剛才胡曉華已經承諾有200個千瓦。
但是呢,可能會由於其他原因,比如周圍又新建廠房,它的租戶用電量也很大,導致這個變壓器無法承受,必須擴容的時候,那麼這個費用肯定不能是李維來承擔。
再一個就是周圍居民的善後工作。
不過剛剛李維周圍看了一圈,最近的居民都有三四百米,所以影響不大。
“價格你接受?”
過來詢問廠房租金的這半年沒有10個也有8個,這還是第1個連價格都不還的。
既然這麼幹脆,那麼胡曉華也是乾淨利落的答應。
“沒問題,你有任何的想法都可以提出來,或者是有什麼問題你可以直接問我,我能幫你解決的,盡我的能力解決。
不能解決的咱們協商來解決,你看怎麼樣?”
兩個人沒有想象中的互相扯皮,基本上李維提出的要點胡曉華到一一答應。
畢竟李維所提的都是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
主要是幾個要點,廠房租金每平米6元,宿舍每間100,辦公室租金6元每平米,這些都是以月為單位的。
第二點,每三年價格每平米漲1塊,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提前預交半年的房租。
第三點,日期從2004年1月1號算起,其中有半個月的裝修期。
第四點,租期十二年,如果李維想要結束合同,必須提前半年告知胡曉華,如果胡曉華想結束合同,必須提前半年告知李維,並且支付工廠搬遷費用的一半。
第五點,除人為損害以外的廠房修理,歸胡曉華負責,主要是屋頂以及鋼架結構。
第六點,保證最少200千瓦的供電量,保證充足的水源,負責梳理溝通周邊居民關係。
不管是什麼年代,總有一些人容易得病,這種病有時候很常見,有時候不常見,它叫做紅眼病。
所以李維要未雨綢繆,如果自己的生意很好,車來車往的,那麼這些人就會想著怎麼樣也從中得到一些好處。
既然胡曉華有能力,在這邊建造這麼大的一棟廠房,除去李維的旁邊還有三棟。
雖然共用牆體,但是另外兩棟的面積估計也小不到哪裡去,那麼胡曉華就肯定有能力處理周邊的居民關係。
還有幾個點,全部都在合同上面有詳細的標註。
當天下午兩個人就簽訂合同。
“後生可畏啊!”
胡曉華嫁了一個好老婆,不然他現在也沒有這麼多錢建造廠房,所以導致他有輕微的怕老婆。
自己這個老婆對小孩那是一個嬌生慣養,導致現在自己的孩子簡直就是無法無天,年紀雖然比李維小三四歲,但是其差距簡直可以用天地來衡量。
“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奔流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