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搖滾樂,林之其實並不是很感冒,但她不得不承認,這種音樂的確給人帶來不一樣的情緒體驗。
沸騰,興奮,忘情,肆意地搖擺身體,瘋狂地尖叫。
林之跟隨著重金屬音樂,頭也不經意地晃動起來。
她踢了踢莫陽的腿,“莫陽。我想聽你唱歌。”
莫陽看著她,笑的邪魅。“回家再唱給你聽。”
“不要。”她摟著他的胳膊,語氣是情不自禁地撒嬌:“我現在就想聽,好不好?”
莫陽看了一下遠處三樓甲板上的搖滾樂隊,問:“你這是要我去搶他們的飯碗嗎?”
“嘻嘻。就一首,好不好?”
默了一會兒,他摸了摸她的毛茸茸的頭。“好。等我一會兒。”
“嗯嗯。”
我愛你
一首激情四射的搖滾樂後,人群突然騷動起來,結果是一波蓋過一波的尖叫聲。一個身著白色襯衫的帥氣男人走向搖滾樂隊。
樂隊的幾位成員先是一愣,然後是肅然起敬,很自覺地走開讓出位置。
話筒前,莫陽站定,只是風輕雲淡地掃了臺下的觀眾一眼,便惹的群眾沸騰不已。
所有人異口同聲地歡呼:“莫陽!莫陽!莫陽!”
莫陽對於臺下的歡呼聲沒有在意,他只是在找那個小女人。她太小了,不知道被淹沒在了哪裡。
哦,找到了。
那個穿白色高領毛衣,下穿紅色a字裙,腳踩白色絨毛雪地靴,外披他的黑色西裝的女孩兒,靠在欄杆上,仰著小腦袋,明亮的琉璃大眼睛裡星光閃閃,小臉紅僕僕的,看上去應該是很期待和激動。
莫陽記得,林之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我是聽你的歌長大的。”
莞爾一笑。
傻孩子。
其實我也就比你大七歲而已。你這麼說,讓哥哥心痛死了。
林之目露崇拜地看著樓上甲板上俊美的男神,心跳的飛快。
他好帥!真的。比任何時候都帥!他就是為舞臺而生的。只要他一走上臺,他永遠是最耀眼的那一個明星,那一個萬眾矚目的神祗。看到他,任何人都會自慚形穢。
林之不知道莫陽有沒有找到她,大概是找到了吧。因為她是突然那麼地莫名緊張。而且,他笑了。
雖然那個笑是那麼的隨意,那麼的淡,卻如清風朗月般醉人心脾顛倒眾生。
“哇。好帥。好喜歡他啊!”一個女人捧心尖叫道。
林之心裡腹誹:哼哼,再喜歡都沒用。他是我的!
莫陽轉身對搖滾道:“能否借吉他一用?”
主唱似乎很激動,連忙將吉他取下來遞給他。
扶了扶話筒,在萬眾期待下,他輕啟薄唇,磁性好聽的聲音響起:“今天,對於所有人而言,都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在這之前,我沒有打算在這裡唱歌。但是,就在剛才,有一個。。。很調皮的小女孩兒說,她想聽我唱歌。”
話到這裡,所有人又尖叫起來,他們都在猜測這個女孩兒到底是誰。
莫陽看著臺下的那個小女人,眸光寵溺,“所以,在這個辭舊迎新的夜晚,我在這裡,送給你們一首歌。這首歌,也是送給她的。希望,今晚過後的你們,能在來年,有一個美好的開始。”
聚光燈下,他輕試了幾個音,隨後,是他標誌性獨特磁性的歌聲,在這片熱鬧非凡的河面上響起。
晴天,太平洋的海鬼
午夜,地中海的玫瑰
看來,這一切都要毀滅
問題是人們在這時候是要走
還是留誰都放不下
一個撥出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