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第四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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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傳興猶豫間,抬頭看了過來。
靈魂狀態下,所定格的樣子依舊是穿著防護服的樣子。
行歡笑容有些奇怪,道:“有。”
李傳興愣了下,隨即期待,連忙道:“是什麼?”
行歡飲了口酒水,道:“你可以重生到你們的孩子身上。”
蛤?
李傳興茫然。
行歡想了想,道:“重生到你們的孩子身上,相比重生到其他人身上,成功率會大很多,而且第二個選擇的優秀提升依舊會有。”
是這樣麼…
李傳興總覺著哪裡有些不對,陷入沉思。
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似乎,這個選擇才是最好的選擇。
只是…
原本是阿香的未婚夫,男友,甚至丈夫。
現在如果重生到孩子身上的話,那麼以後就要叫阿香媽媽了。
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
兒子是媽媽上輩子的男友,未婚夫,丈夫?
既然無法以丈夫身份陪伴,保護自己所愛的女人,那麼以兒子的身份陪伴,保護自己所愛的女人倒也不錯。
問題是。
這麼做算不算是殺死了自己的孩子?
畢竟他重生到自己的孩子身上,算是取代了還未出生的,原本屬於自己孩子的人生。
這算不算是有違倫理道德?
一時間。
李傳興陷入了糾結。
行歡一點也不著急,悠然以待。
其實他還有第五個可以給出的選擇。
比如讓李傳興既不做人,也不做鬼,而是去做妖。
這個選擇的操作很簡單,只要把面前屬於李傳興的腦子與其他生物的腦子融合就好。
靈魂與腦子之間的聯絡還未被斬斷。
這樣一來,腦子融合後,靈魂也會隨著融合發生變化。
不過這個選擇是最差的選擇。
因為融合後點存在是偏向邪惡的,所以行歡不打算給出這個選擇。
至於為什麼第四個選擇一開始沒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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