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羅綺像大多數人一樣,在一所普通的一本大學裡讀大三,即將畢業,面臨諸多選擇,不知道是應該考研,還是考公務員,亦或者是考教師資格證。她糾結了很久,最終還是選擇了考教師資格證,放棄了理想的大學,也放棄了感興趣的工作。
25歲,羅綺已經在小縣城的一所私立初中裡執教三年,這裡也曾經是她的母校,她年少的歡喜,她青春的苦澀,都在這裡發生。她的父母開始催促她戀愛結婚。母親很多次說,“綺綺,你還在等誰?你已經25了,要盡快結婚啊,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有你和你弟弟了,快點啊,要不然我把你小姨大姑認識的人介紹給你……”不堪其擾的她終於點頭,“媽,我誰也沒等,誰也不回來。你們幫忙安排相親吧。”
27歲,羅綺結婚了,新郎是小姨的同事的孩子,長相一般,家境一般。和自己一樣,一個一般般的人,丟在人海裡再也找不到的那種。婚禮的前一天晚上,她撥通了通訊錄裡置頂的電話號碼,“我要結婚了,明天。”他知道手機那端的人在沉默,很久之後,他“嗯”了一聲,說“祝你幸福”,然後,便是嘟嘟聲。第二天,她刪除了他的所有的聯系方式。婚禮上,她笑著和別人解釋紅腫的眼睛是因為不想離開父母,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她是有多麼想離開,又不能離開。
30歲,羅綺懷胎十月,生下了一個女兒,婆婆冷眼相對,丈夫經常徹夜不歸,在孩子生了一場大病後,她終於認清丈夫婆婆的真面目,希望父母幫助自己離婚並爭奪女兒的撫養權,所有人都在勸自己好好過日子,為了孩子,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她妥協了。
35歲,羅綺的爺爺奶奶去世,兩個姑姑和父親爭奪家産,因為小姑家的小表弟的妻子家有權有勢,羅綺家沒能守住家産,父親怒急攻心,猝然離世;弟弟惱羞成怒,將小表弟暴打一頓,被小姑家起訴,最終是有期徒刑五年,弟妹丟下孩子回了孃家;母親承受不住,患了老年痴呆症,瘋瘋癲癲。羅綺只能扛起這個家庭,她把母親和小侄子接到自己家,悉心照顧。
40歲,弟弟出獄,發現老家的房子已經有了新的住戶,羅綺這才知道,丈夫和婆婆揹著自己賣了自己家的老房子,她大鬧一場,被丈夫打成重傷,昏迷中,痴傻瘋癲的母親和年幼的小侄子被婆婆帶去省城丟棄。
50歲,整整十年,羅綺和弟弟羅符歷經苦難,跑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終於在大山深處找到了小侄子,他像一個野人,身上裹著大片大片的樹葉,頭發結成一溜一溜的,滿臉胡腮,他也認出了羅綺和羅符,他撲在羅符的懷裡嚎啕大哭,說,“爸爸……奶奶死了,我也快死了,是姑姑,都是因為姑姑……”
是的,都是因為羅綺,小侄子的十年苦難是因為羅綺;弟弟的五年牢獄十年顛沛流離是因為羅綺;母親的十年痴傻瘋癲是因為羅綺……所有的苦難和艱辛都是因為羅綺。
在找到小侄子之後,羅符帶著兒子和羅綺回到了生他們養他們的小縣城。江湖夜雨十年燈,羅綺的丈夫已經開始了新的生活,娶了新的妻子,溫柔可愛的女兒被嫁給了一個有點瘸的退伍軍人,她將羅綺他們接去了自己家,把小侄子送去了部隊。
三個月之後,羅綺被查出患有癌症晚期,藥石無醫。她躺在病床上,回顧這一生。
她想起兒時的歡喜,年少的沖動,青春的熱血,為什麼淪落到如此,四十年的悽苦潦倒,究竟是為什麼?
因為沒有主見。
因為一味妥協。
因為我是弱雞。
羅綺透過泛黃的玻璃,望著窗外的雅緻木槿,那個人最喜歡的木槿花,那個自己最喜歡的人。
翠綠的葉,粉紅的花,恍惚間,她又看到了那個人。
“媽媽,起來吃藥了。”
羅綺回神,看著拿著藥端著溫開水的女兒,伸手接過,將藥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