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麗絲忽然想起道爾先生寫書的事,“道爾先生,您的偵探小說寫到哪了?”
道爾先生摸摸鼻子,“已經是第二本了。”
“哦,巴克斯維爾的獵犬。”
道爾先生猛得看向她,“您怎麼知道?我還沒發表呢!”
愛麗絲身體一僵——媽的,露餡了!
“呵呵……那個……應該是舞會閒聊的時候聽到的。”
道爾先生回憶了一會兒,說道:“一定是洛克子爵告訴你的,我的書沒發表之前,只給他看過。”
愛麗絲順勢點點頭。
以洛克子爵不拘小節的性格,恐怕他自己說過的話,過一段時間也就忘了。
但願不會被戳穿……
“他和你說過小說的內容了嗎?你可以給我提提意見。”
“不,他沒有。”
我們倆壓根就沒提起過這件事。
愛麗絲心虛的轉了轉眼珠兒,“不過我猜測,應該和獵犬傷人有關?”
道爾先生已經開始懷疑這個人會讀心術了。
兩個人又聊了一會兒,在此期間,愛麗絲再也不敢放鬆警惕,隨口亂說話了。
只不過是因為強大的記憶力,道爾先生在說出自己寫到第二本的時候,愛麗絲腦海裡立刻就出現了曾經讀過的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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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出了大亂子。
為了模糊別人有關這件事的記憶,愛麗絲第二天就去了弓箭俱樂部。
反正她是不相信,洛克子爵會把和自己對話的日期全都記下來。
只要在他和道爾先生下次見面之前,把他告訴自己這本書,變成事實,這件事應該就不會露餡了。
不過洛克子爵可不太高興,“看來我不是個有魅力的紳士。”
愛麗絲笑起來,“好吧好吧,讓我們說點別的。”
洛克子爵撇撇嘴,“下次道爾先生再寫書,我可不會再看了。”
被年輕姑娘纏著問道爾先生的事,讓他感覺自己是個信差。
哈,那小子不就長得好看點嗎?
四處勾引小女孩,無恥!
洛克子爵在心裡嘟囔了幾句詆譭的話,這才平復了鬱悶的心情。
愛麗絲站起身,“不如我們去靶場?我看到有人在比賽。”
聽了這話,洛克子爵立刻滿血復活,拿起自己的長弓就大跨步走了出去。
變臉比翻書還快。
……
終於把自己人為造成的“bug”修復了,愛麗絲才放下心,回到了家裡。
“小姐,工廠的選址已經選好了。”歐文拿著幾份檔案,交給愛麗絲過目。
檔案上所選的地點,地價便宜,面積又大,重要的是離東區很近,是開工廠的好地點。
歐文的辦事能力越來越強,愛麗絲讚許的看了他一眼,“做得不錯,這次的工廠,給你百分之五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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