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前世初入社會那陣子,他本身沒什麼特別的能力,家裡也沒有背景勢力,而社會又如此險惡,他只能以羅格的方式求生存。
捅人刀子也被捅,為了往上爬而作惡,為了簽單子而放棄原則,為了一時痛快而花言巧語的騙姑娘上床。
直到後來,一片空虛,周霖才明白《褻瀆》最後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要有光!”
光是信仰,光是愛,光是存在的意義。
如果沒有信仰沒有愛,存在便沒有意義……
回想前世自己同時把《褻瀆》和《誅仙》看的津津有味,周霖也挺佩服自己的包容。
不管如何,《褻瀆》是一本絕不遜於《誅仙》的好書,他決定了,第二本書就選擇《褻瀆》了!
周霖一向雷厲風行,說幹就幹,立刻新建一個文件開始“噼啪”的打起字來。
“神聖歷682年。羅格。奧塔。裡弗斯已經在萊茵魔法學院裡呆了四個年頭了,天賦還算聰穎的他,再有兩年就可以走出這座魔法學院,成為一名正式的魔法師了……”
《褻瀆》和《誅仙》不同,一章只有幾千字,周霖一口氣碼出六章,情節停留在羅格侮辱女傭兵奇薇為止,這是《褻瀆》第一個有爭議的情節,而周霖要的就是爭議。
有爭論才有人氣,奇點文學論壇的人氣需要《誅仙》的純美,也需要《褻瀆》的爭議。
簡單校對一下文字,周霖一次性把六章全都發到了“玄幻奇幻”板塊,用的還是逐雲飛的筆名。
發完之後他回到《誅仙》主貼裡打了個廣告,號召看《誅仙》不過癮的讀者去看一看新文《褻瀆》,然後就下線了。
退出論壇,周霖這才想起郵箱裡還有好幾封未讀郵件呢。
第一封:《武俠週刊》已經收到您的投稿,將在十五個工作日之後給您回複,請耐心等待不要一稿多投。
第二封:我是《武俠週刊》編輯張志方,已經拜讀您的大作,想和您聊聊。
第三封:您的大作已經被《武俠週刊》選中,請盡快回複。
……
第八封:您的作品最快可以登陸下週的《武俠週刊》,稿費從優,請盡快回信!
一連八封竟然全都是來自於《武俠週刊》的,最開始還是公式化的回複,很快就變得急迫起來,到最後竟然有種哭著喊著一定要跟周霖聊一聊的趨勢了。
周霖猜到《鴛鴦刀》會受到歡迎,卻沒想到《武俠週刊》的反應會這麼激烈,連忙回了一封信,附上了剛申請下來沒幾天的qq號碼。
這邊信才發出去,沒等他來得及看《科幻文學》的回信,qq就圖示就不停的閃爍起來,有人申請好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