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小的丁小弟雖然沒什麼大出息,但是他是戴玉蘭的狗腿子,最後也得到了賞封。
只有替大小姐承擔了所有不幸的原主,沒有得到感激和回報。
大概是因為她在教坊司的經歷,讓丁家人覺得丟人。
所以不但親生母親不認她,手足兄弟們也不認她。
“大丫頭,你來吃點心啊!”
丁母看到丁萱站在旁邊發呆,以為她眼饞,衝她招了招手。
丁萱搖搖頭。
“這麼珍貴的點心要留給哥哥弟弟吃,我是女孩子,不能嘴饞。”
女兒這麼懂事,丁母十分滿意。
鄉下丫頭哪兒能那麼嘴饞,又不是千金小姐!
丁母表揚了丁萱,留下一段紅繩,讓她綁頭髮。
這是打發叫花子呢?
丁萱無語。
這次丁母回來待了兩天就走了。
丁家的小子們每次回味起美味點心的時候,一個勁兒地誇大小姐人善心美。
“大小姐一定是個天仙一樣的姑娘!”
“是的!肯定像菩薩座下的小仙女!”
丁萱沒說話,也沒打斷哥哥弟弟們的幻想。
很快,就到了丁父去世的日子。
丁父是個極度重男輕女的人,所以丁萱沒給他續命。
在丁父下葬後,丁母提出帶女兒去侍郎府。
“我怎麼能一個人去侍郎府享福,留著哥哥弟弟們在外面吃苦呢?”
“娘,您是大小姐的奶孃,能不能求求她,把哥哥弟弟也帶去侍郎府做事?”
“您不是說大小姐心地十分善良麼?您求求她吧!”
丁萱不肯丟下哥哥弟弟。
丁家三兄弟也眼巴巴地看著丁母。
“娘,就算是去當個牽馬的下人,我也願意!”
“娘,我能吃苦,我會幹的事情可多了!”
“娘,我不想留在家裡餓肚子,你不能偏心姐姐!”
三人苦苦哀求。
丁母的確更捨不得兒子,可是她清楚,去侍郎府是要籤身契的。
進府成了奴婢,以後想當平民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讓女兒進去給大小姐當奴婢,丁母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