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清也不想,但他為了活下去,為了維持脆弱的親情紐帶,為了不會再一次被趕出去,必須賺錢,自力更生地活下去。
錢=生命。
這在顧清那裡並非不等式。
為了活命,欺騙他人,多麼高尚的藉口啊。
畢竟這可是寫在法律裡的東西。
如果是緊急避險,連保護動物也可以殺死。
因此,顧清從來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不過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而無論是同行,還是老闆,日日夜夜都在給顧清灌輸一個觀念。
愛情不重要,錢才是最重要的。
因為缺錢,所以她們要當陪玩。
因為有錢,所以他們能點陪玩。
顧清就此堅信不疑,現實也在無數次證明這一點。
顧清側著頭,在李詩穎的掌心微微蹭了蹭,嗅聞著記憶裡熟悉的氣味。
像一隻小貓。
看。
他很享受,李詩穎也很懷念他們的過去不是嗎?
這是雙全法,也是三贏局。
為什麼要猶豫呢?
協議不就是比所謂的虛無縹緲的愛情,要堅固得多的東西?
顧清眼睛微微亮了起來,似乎想到了其中關鍵。
愛情之所以比不上金錢,就是因為後者是真實存在的東西,前者卻看不見,摸不著?
既然如此,一紙合同,不就讓一段感情也變成了實體?
白紙黑字,遠勝金錢。
於是,顧清開始給李詩穎講述起了協議的好處。
就像每一次他對客戶講述的那樣。
林雨薇是這樣,宋琴雅是這樣,宋若璃也是這樣。
是他疏忽大意,忘了給李詩穎說這些。
“……除了提供情緒價值,還有滿足生理需求,在協議期間內,我是不能生氣的,姐姐也就不用擔心再像以前那樣鬧矛盾,然後你費盡心思來哄我了……”
顧清越說越流暢,渾然不知李詩穎呆呆地看著他,渾身的血液都在逐漸發冷、凍結。
她彷佛透過顧清光鮮亮麗的外殼,看見了其下腐爛的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