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啦?”我有點緊張,難道他又發現了什麼?
“時間!”boss看著通緝令這樣說。
“時間?”我有點摸不著頭腦,時間怎麼了?
“李香蓮是2014年才出事,離現在也才過去三年,我媽媽去世離現在已經二十一年了,既然我媽媽是被章厲的媽媽王碧華以靈魂狀態害死的,那麼王碧華的靈魂至少應該跟她自己的身體分離已經超過二十一年了,如果,李香蓮是在她剛出事後的時間,即三年前,才將身體給王碧華,那麼,在那之前的那麼多年的時間,王碧華是在誰的身體裡面?”
我聽得完全懵住了,看通緝令上的時間,李姐的確是2014年才出事的,可是王碧華也的確是靈魂出竅至少有二十幾年的時間了,這是怎麼回事?
還是boss細心啊,我之前竟然一點都沒有發現這麼明顯的問題。
“時間怎麼了?”這時許鋒也奇怪的問我,他聽不到boss說話,但是聽得到我說的,而且他也並不太瞭解靈魂出竅的時限問題,所以是同樣沒有發現問題。
我於是又將漆然告訴我們的關於靈魂出竅的知識又給許鋒科普了一遍,然後跟他講boss發現的時間問題,他聽後也顯得很震驚。
我很快想到了一個可能性,對boss說:“該不會殺害那個孕婦的時候,李姐的身體裡就已經是王碧華的靈魂了吧?”
我越想越覺得很有可能性,如果是這樣的話,李姐會殺害孕婦就有可能了,畢竟真正殺人的是屬於王碧華的靈魂,王碧華本來就是一個殺人犯了,再殺人也是有可能的。
boss卻搖了搖頭。
“我覺得不是。”他說:“李姐現在看起來也才最多二十七八歲,如果是三年前也就二十五歲,跟通緝令上的年齡剛好符合,一個人的身體即使是換了靈魂,但是正常生理上的新陳代謝還是屬於身體本身的,按照這樣的推算,如果二十幾年前她們就換了靈魂,那麼就是說,李香蓮是在才幾歲的時候就將她的身體給了王碧華當靈魂的宿主了,我想這種可能性應該是幾乎不可能的。”
“還有,王碧華雖然害了這麼多人,但其實受害者都是跟我們章家有關系,我媽媽、tracy、我,即使是肖攀志,他也是章氏的員工,而且受害的原因也是有人要威脅你這個現任董事長,況且王碧華的愛恨情仇其實都跟我叔叔和章厲有很大的關系,我想她不可能去到一個別的地方又跟別的男人産生情感糾葛,以至於要到殺死情敵的地步。”
不得不說,boss的分析簡直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剛才我還自以為很有可能的可能性一下子就碎成了渣,變得毫無可能。
我把boss的分析又講給許鋒聽,他聽得直點頭,顯然也是非常認同。
那麼,問題又來了。
“那三年前,王碧華的靈魂是怎麼存活的?那個時候她也應該以靈魂狀態在這裡生活很多年了,可是漆然說,只能四十九天,如果沒有宿主又沒能回到她自己的身體的話,就會……”我說著就突然戛然而止,後面的那些話我實在是不願意說出口。
還好,兩位聽眾都是聰明人,他們只需要聽前面就能完全意會我的表達。
“我想只有一種可能性,她並不只有一個宿主。”
這話是許鋒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