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警察局,我就開始四處張望,雖然boss早告訴過我小盤子在專門關押還沒定罪的嫌疑人的臨時羈押室,我還是希望能看到哪怕是羈押室的門牌也好。
許鋒看到我的樣子好奇,打趣道:“怎麼,警察局你也來過幾次了吧,還這麼好奇?”
他還並不知道小盤子的事,我於是把小盤子的事情告訴他,並希望他能幫忙。
他聽後表情很凝重。
“這麼說,你們懷疑也是跟那個……幽靈有關?”
我點了點頭。
“我們有證據的,雖然……那個證據可能沒人相信,但,你肯定能看懂的,你能幫忙嗎?”
許鋒幾乎是一下子就知道是什麼型別的證據了,雖然仍顯得驚奇,但他了然的點了點頭。
沉吟了一會,他說:“有點麻煩,畢竟那件事是屬於經濟犯罪科,跟我們刑事科屬於兩個不同的部分,不過,如果真的都是同一個罪犯所為,我一定會想辦法,看來我們也得盡快抓到她,不然她也許會害更多的人。”
說著他把我和boss帶到了上次的那間詢問室。
“在這裡談不介意吧?這裡比較隱秘,你也可以把這裡看做我們警察局的會客室。”他開玩笑。
我和boss當然不介意。
“你去李姐的老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怎麼還受了傷?”坐下後,我迫不及待的問許鋒。
許鋒沒有立刻回答,卻從他一直拿在手裡的資料夾裡拿出來一張有點顯陳舊的紙,遞給我。
我接過紙,一眼看到上面的字和照片,就忍不住驚得“啊”了一聲。
boss也看到了,雖然比我平靜很多,但看他的樣子,也覺得意外。
那張紙竟然是一張通緝令。
上面寫著:“通緝令,李香蓮,女,25歲,1989年5月生,g省x縣人,於2014年8月在g省h縣殘忍殺害孕婦胡某,導致胡某及腹中7個月胎兒身亡,行兇後逃逸。x縣公安局通緝,2014年9月15日。”
通緝令上面正中有張照片,雖然照片有點模糊,但那清秀的容顏,還是一眼就能看出正是我們認識的李姐。
我無法用語言形容此刻自己心中的震驚,將通緝令反反複複看了好幾遍,都仍然無法平複。
對李姐我其實是懷著很複雜的心情的,雖然她身體裡寄宿著的那個靈魂犯下那麼多罪行讓人覺得非常可恨,但是她的身體畢竟是被王碧華的靈魂支配的,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無辜的。
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真正的李姐會願意讓別的靈魂住進自己的身體裡,即使是自己的靈魂因此要灰飛煙滅,難道她竟然不擔心別的靈魂會藉著她的身體幹盡壞事嗎?
一個人到底要經歷過什麼,才會變得對自己的身體和靈魂毫不珍惜,就好像丟棄一件自己厭惡的東西一樣隨意的送給了別人,即使別人是拿來做十惡不赦的壞事也無所謂。
我對於真正的李姐會這麼做的原因,想象過無數種可能性,卻唯獨沒有想到過這一點。
畢竟那具身體長得那麼好看,是孱弱的、陰柔的,甚至是帶點病態的,如果忽略王碧華的靈魂不想,其實是很難得把擁有這樣一具身體的人跟窮兇極惡的殺人兇手聯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