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爭辯便直接開始了。
只聽慕安冉這方律師,李恆李律師發言道:“我認為孩子應該給女方撫養,因為母親會給孩子最好的愛護。”
陸澤瀚律師發言爭辯道:“我不贊同你這樣的說辭,因為父親也可以給孩子最好的愛護,而且顧先生這樣的背景,比女方那邊好的太多。”
女方辯解:“顧先生條件好我們不可否認,但是我們女方也不差,她也可以給孩子過上非常好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女方比男方更加的關心孩子,而且也不會給孩子帶來任何的傷害。”
說道著,李律師扶了扶鼻子上的眼睛,然後翻開了手中厚厚的白色單子:“據我所知,顧先生的妻子陳若雪,前不久綁架過孩子,而且還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從這一點看來,孩子在顧先生的身邊一點都不安全。”
這話一出,顧墨言一道犀利的眸光就掃在了李恆的身上。
緊接著,男方律師快速的反駁道:“男方已經和陳若雪解除婚姻關系,所以孩子現在和男方在一起,是不會有任何的危險的。”
男方律師迅速反擊:“反倒是你們女方,慕涵身為一個公眾人物,每天都要拍戲,到處跑行程,你認為一個天天不在家的媽媽能給孩子帶來好的生活穩定的生活嗎?”
慕安冉對男方律師回答著:“我可以放棄現在的工作,重新換一份工作。”
很明顯,顧墨言的律師是個職業老手了,他再次犀利的發出了進攻:“據我所知,你沒有什麼文憑,根本不會找到一個比演員這行業更加能掙錢的工作了,如果你不當演員,你怎麼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
這句話,把慕安冉說的臉色慘白,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了。
但是李律師反應的極快,他立馬幫慕安冉回答道:“我們女方可以繼續在娛樂圈工作,她減少工作行程。”
“女方答應減少行程,可是你的公司同意麼?況且工作量的下降,女方還能給孩子好的生活?”
總之,男方律師只是圍繞著女方不能帶來好的條件給孩子來說。
面對男方這邊這咄咄逼人的話語,女方明顯落去了下風。
沒過一會,法官大概瞭解到一清二楚,然後垂了垂小錘子,就開口說道:“根據我方法院判斷,認為女方沒有能力照顧孩子,給孩子好的生活條件,而男方這邊具備了所有一切對孩子好的生活環境,所以我們最後判定,孩子最後給……”
甘子笑一下子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打斷了法官的話語:“等一下,顧墨言根本就不能給孩子安全的環境,他身邊的花花草草那麼多,對孩子的安全根本保障不了。”
吳諾立馬站了起來,臉上滿帶著不耐煩:“什麼胡言亂語,這句話我們可不贊同。我要求法官快一點判定。”
看顧家人生氣了,法官立馬說道:“女方這話沒有任何的說服力,所以我們可以不予理睬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