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先住我叔家了。
但感情這種東西,真的很難把控。
不是說我想把你當朋友,就能當朋友,想把你當情人,就能當情人。
感情裡沒有這樣的開關,至少我沒找到。
到h市第二天,和他去逛老街,很多感覺都不對勁了,哪怕是手指碰到一起,感覺都不單純了。
當在茶樓,聽他在電話裡說和女友沒有可能之後,我就覺得,嗯,可以像假期一樣放任自流了。放任自流!)
所以我第一次抱了他。
就是在老街口,他假裝盲人被小黃車絆倒那段。
他戴上墨鏡的樣子,看起來要比平時真誠。我???)
他親口說了些對我的感覺,我也承認了一些對他的感覺,我第一次知道,原來難為情也會産生快樂。
我就抱了他,他還以為我是配合他演戲,要嚇唬那個亂停車的男人,那只是捎帶效果罷了。我就是想抱的。
可惜,面上還是朋友的話,能抱的機會並不多。
好幾次都覺得氣氛到了,但也不能抱,比如在不開燈的小面館,比如在江邊吹夜風。
那種想抱不能抱的時候,我就很佩服a收放自如的流氓功夫,他想摟就摟想摸就摸,我就不擅長那樣。
想要抱的權利,當然就要明確愛的關系。
但抱只是愛的一個很小的子集。愛情關系裡,還有很多其他的現實意義,更別說是兩個男的。
所以我就只能想一想,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思春?您思春期開始得真晚!)
但思春總不是辦法,a收到的那束花讓我意識到,他是不會單身太久的。
我為這種苦惱,還專門到亞馬遜下了幾本書。
而真正給我啟發的,卻是自稱a密友的店長打來的一通電話。
他說戀愛一定要試驗啊!他說你不跟a試驗,a就會去找別人試驗!我???)
他在電話裡跟我說了很多,跟傳銷似的,讓我覺得愛不那麼沉重了。
所以,我就趕在a相親之前,跟他表白了。那一段a寫得很詳細,就按他寫的好了。你這是對那段有意見嗎?)
至於表白當晚,他就邀請我去樓上換褲子,我為啥騎小黃車走了?
因為我確信,我就算上樓也不會發生什麼,一到真格的時候,他就會慫的,就像那天我————嗶!好了你不要再說了,我還沒寫到那呢!)
作者有話要說:
哈哈哈,今天量是不是很足!dn的讀後感先貼到這裡,下段的時候,還是接著我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