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繼續開會,首先研究透過帝國憲法。經過長時間的醞釀,第一部帝國憲法草案已經出爐。
這部帝國憲法是一切帝國法律的母法,地位至關重要。它對帝國的政體、皇位的繼承、軍隊政府的組織、國民的權利義務、立法司法行政監察諸項權力的分立等關鍵內容,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
會前,憲法草案已經發布至省一級官員,廣為徵求意見。在座諸位委員,也已經充分研究過憲法的條款,一致透過憲法草案,決定提交資政院,進入表決程式。
根據憲法,決定進一步改革軍政府。楊烜建號稱帝后,各項制度逐漸走上正軌。軍政府軍事色彩過於濃厚,受革命軍影響太大,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軍政分離。
軍政府將改稱為“國民政府”,全稱為“中華帝國國民政府”。此舉旨在契合帝國為民謀利的宗旨,表示帝國政府乃全體國民之政府。
國民政府行使行政權,以政務院為最高行政機構,以政務卿為政府首腦。
軍政府時期,政務卿由皇帝直接任命。改組為國民政府後,政務卿由皇帝提命,交由資政院表決。資政院透過後,政務卿可以提名各部部長、副部長人選,名單經皇帝審定後,提交資政院表決。
由此不難看出,帝國憲法提高了資政院的地位。資政院由勳貴階層、各省代表組成,類似於各國的上議院,或者貴族院。
有了憲法指導,帝國將落實君主立憲制,有利於促進政府的團結,凝聚更多的愛國力量。
東南的戰事基本結束,南京的局勢也早已穩定。軍政委員會決定,要求滯留廣州的軍政部門儘快遷往南京,確保於9月初全部遷至南京。
9月10日開始,所有部門必須全部在南京正常辦公。廣州不再保留中央部門,僅留一個善後辦公室處理個別事宜。
政務院是帝國中央政府,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決定對政務院開展一番大刀闊斧的改革。
一、外交部職權進一步膨脹,成為政務院排序第一的部門。根據工作物件的不同,外交部下設了亞洲司、北美司、西歐司、南洋司等部門。
二、陸軍部與海軍部合併,稱為國防部,主管軍備工作。軍備工作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包括裝備、後勤、軍事教育、軍事法律、國防工程等。
在此之前,陸軍部、海軍部分設,彼此爭奪預算,暗中較勁,頗受時人詬病。國防部統管軍備工作,可以加強統籌,避免資源浪費,統一權衡陸軍、海軍兩大軍種的建設,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
至此,軍權分立基本完成,帝國軍事制度基本完善。
軍諮府管軍政,掌管人事大權,制定戰略計劃,隸屬於皇室內廷。總司令部管軍令,隸屬於革命軍,負責指揮打仗,根據軍諮府的戰略制定作戰計劃。國防部主管軍備,隸屬於國民政府政務院。
三大機關分工協作,分權制約,防止軍人專擅。總體上,軍諮府隸屬內廷,地位更加超然,權力更大。
三、單設一個警察部,主管全國警察工作。警察部門原本隸屬於民政部,稱為民政部警察司,負責打擊犯罪、維持治安、警備巡視等。
隨著各項制度走上正軌,警察部門的職權也越來越膨脹,包括巡視警備、維持交通、偵查犯罪、保護軍政要員、看管監獄、守護倉庫堤壩、保護稅卡等。
警察隊伍人數也不斷增加,其骨幹大多是革命軍退伍軍人。普通警察裡有很多綠營兵、衙役出身的人。
革命軍佔領東南沿海各省後,綠營兵成建制投降。革命軍留強汰弱,很多強壯的、思想積極的綠營兵被補充進入守備師、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