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稅收制度其實並不複雜。
比如土地稅,施行的是十五稅一,三十稅一,到這漢末三十稅一是定數。
打個比方就是收穫三十斤糧食,只需要拿出一斤來交稅。
很低吧,那如果還長達十多年不收稅呢?
都這樣了百姓為什麼還會活得那麼慘,乃至是賣地去當奴隸,飯都吃不上。
除了這是東漢末年的原因,還因為繁重的力役跟兵役制度,還有別的稅,都是造成現在天下大亂的原因。
首先男子服兵役在漢朝是種強制性國民義務,就是每個男子到了合適的年齡必須當兵,誰也跑不掉。
全民皆兵嘛這沒什麼大不了,可要是當兵沒錢拿,還得倒貼進去,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要是到首都服兵役,那就很舒服,待遇很優渥。
第二種是邊關地區,去戍邊只需要待三天時間就可以回來。
不過因為交通不便,來回的時間都是半年往上,期間來回旅費,食宿自理,朝廷不負責。
古代農耕社會,男子是重要的勞動力,這一個來回倒貼錢不說,還影響自家種植。
第三種在地方服兵役,儘管還是倒貼,但相對來說好一點。
但還有力役,每個公民每年要抽出一個月時間,為國家無條件做各種義務勞動。
純義務性質,國家不花一分錢,所有花費都由民眾自己負責。
你以為這就完了?兵役也就這樣?除了第二種外別的都還好?
但要知道,這兵役是從二十三歲不斷迴圈到五十六歲才結束的。
種地?哪來的時間去種地。
還有人頭稅,一種對未成年人徵收,稱口賦。
一種對成年人收,稱算賦。
從幾歲開始收那得看當權者的意思。
還有就是女子在十五至三十歲沒嫁人的,要加收五倍的算賦。
單身要交稅的。
人頭稅基本上是從七歲開始交,但到了劉宏這裡,從一歲就開始收,百姓連孩子都不敢生。
土地稅雖然低了,但各種稅跟兵役力役相加,哪還活得下去。
交不起稅就要淪為官奴,給官府衙門當苦力,待遇差就不說了,人頭稅還得交雙倍。
那還不如賣身當奴隸,人頭稅兩倍也有地主豪強出。
賣身了沒自由,活也特別多,但至少活得下去啊。
私兵哪來的,土地兼併哪來的,還不是被逼的。
所以有的時候不是世家豪族有問題,是國家有問題。
趙泰沒有擴軍,但兵役的制度卻改了。
力役也不是義務勞動,是給錢的,哪怕不會很多,但至少也不能讓人虧了不是。
口賦上調到十歲開始交,規定十七歲成年,就這些東西改一改,百姓哪個會不笑。
吏治清明,說起來難,實際上對古代百姓來說再簡單不過。
正在趙泰大搞改革,只等各縣軍隊整頓好就拿世家豪族開刀,解除階級制度,破開土地兼併的時候。
朝廷的詔安隊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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