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暗示對方多賠點錢,就此了事。
說實話,警察蜀黎都把話講到這份兒上了,再傻的人也明白應該怎麼做。
可這傢伙不知是真傻,還是個愣頭青。
在討論賠多少錢的時候,他炸了。
“騙錢呢?兩個破燈四萬塊!怎麼不去搶!”
“你們警察是不是和收了這小子的錢,合著夥的訛我!”
這話把給我們調解的警察氣的火冒三丈,拍了桌子,說我好心給你們調解,你還誣賴我?
這傢伙也上了頭,怒氣衝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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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那就是收了他的錢,我要舉報你!”
得來,這下有好戲看了。
我對警察說。
“警察同志,你看這情況,也沒調解的必要了,要不咱就公事公辦吧。”
接下來你們猜怎麼了。
敢在公安局內橫,這傢伙直接被扣下刑拘了。
既然是刑拘,肯定就是要上法院的。
案情簡單,法院判的也快。
兩年。
這貨不僅判了刑,還連帶著民事責任,把我的車燈錢也給賠了。
寧楠楠事後直誇我有頭腦。
雖然說新車買了一個月就換了兩個大燈,挺晦氣的。
但能把一個危害鄰里的惡霸送進監獄,讓他好好漲漲教訓,是挺讓人開心的事情。
後來再去物業的時候,大家都暗地裡稱讚我為民除害。
跟大家講這事兒,是讓大家明白,見到那種欺軟怕硬的人,不要害怕,你的背後,是整個社會秩序、國家法律,只要對方敢犯法,你就能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你要問,假如我車裡沒裝行車記錄儀,沒拍下對方犯罪的證據,怎麼辦?
是不是隻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黴了?
我只能說,我還是個陰人,我能讓對方倒八輩子血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是生孩子沒屁眼。
當然,我不提倡這麼做。
但老實人被『逼』急的時候,你們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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