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走就走,我讓素素留在茶館看家,然後馮偉帶路,找到了這個人。
這人名叫路正,三十五六歲,是個商人。
我們約在飯店見面,他把自己的兒子也帶了過來。
他兒子也就十三四歲的模樣,見面時,著實把我嚇了一條。
這個男孩,實在是太瘦了。
瘦到什麼程度呢,現在已經入秋,天氣轉涼,街上的行人們已經穿起了長衣長褲。
路正的兒子也不例外。
只不過,看他身上衣服的肥瘦程度,應該是女裝最瘦的尺碼。
即便這樣,衣服在他身上還顯得有些肥,褲腳空『蕩』『蕩』的。
男孩的臉頰,更是顴骨外凸,幾乎看不到一絲贅肉。
我敢肯定,他要是把衣服脫下,胸膛上的肋骨清晰可見。
這也太瘦了!不知他一米七的身高,有沒有九十斤?
路正請我們吃飯的飯店,消費很高。
他要了個包間,整整點了一桌子菜,我粗略的掃了一眼,怕是有二十道。
我忍不住開口。
“路老闆,咱就四個人,點這麼多菜,浪費了。”
現在國家提倡節儉生活,鋪張浪費要不得,雖說吃不完可以打包,但這麼多菜,的確是太浪費了。
路正有些尷尬。
“林先生,不浪費,不浪費的,這些菜……可能還不夠。”
四個人吃二十道菜,怎麼可能會不夠,除非我們四個人都是大胃王。
我也不好意思繼續這個話題上糾結,準備切入正題。
就在這時,我發現路正的兒子正盯著桌上的烤雞,使勁咽口水。
“爸爸,能吃了嗎?我好餓啊。”
“爸爸怎麼教過你的,要等客人先動筷子。”
馮偉笑著說。
“跟小孩子計較什麼,他餓了就讓他吃嘛!”
我拿起筷子,夾了口菜放在嘴裡,小男孩看到我的動作,忍不住了。
他伸手把雞腿撕下,往嘴裡送去。
我開玩笑。
“孩子這麼瘦,得多吃點……”
我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到了最後,乾脆嚥進了肚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