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傑點點頭再度記下,看向了最後一家。
劉璋已經徹底絕望了,把簾子放了下來,不在想聽下一家的要求了。
搞農副產品不大規模養殖就是水中花,井中月,都是扯淡……
外面,劉宗傑開口了,“辛寡婦,你家呢?”
劉璋耳朵尖,就聽見回答的不是女人聲音,而是一個少年聲音,“回劉爺爺話,我與孃親商量過了,打算借百隻雞,一擔糧!”
劉璋差點蹦起來,好懸沒衝出去,屋子裡一時間鴉雀無聲,其他兩家人如看怪物一般看著兩人。
劉宗傑本來拿起毛筆準備寫,又把筆擱回去了,一臉驚訝地看著辛氏的兒子問:“小小少年,胃口不小,你可是認真的?要知道契約一立,到時候你可是要如數奉還的!”
對方點點頭,“劉爺爺,這卻是我跟我娘經過深思熟慮之後作下的決定。”
“好!”
劉宗傑拿起筆來,在紙上寫下最後一行字:辛氏一家借百隻雞,一擔糧!
寫完,他又把寫得東西大聲唸了一遍,還拿著紙在三家人面前轉了一圈。
其他兩家人大字不識,滿眼蒙圈,只有最後的辛家少年仔細看了看,點頭道:“確實分毫不差。”
那兩家子不覺鬆了一口氣,他們是知道辛寡婦家的兒子識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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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璋藏在簾子後,狠狠地揮舞了一下拳頭。
開門大吉!
劉宗傑把紙放了回去,從旁邊拿過來一打白紙來,看了看,抽出來一份契約。
這是一份兩張紙的契約,每一張上面都密密麻麻寫滿了字,哪怕不是第一次見到了,劉宗傑看著還是會覺得驚訝。
他還記得,第一次見這份契約的時候。
上面條條框框詳細到位的責任劃分,讓他眼前一亮,精細到極致的條例簡潔明瞭。
像這樣的契約,直接拿去官府做呈堂證供都夠了。
尤其是,聽說這些東西是小小的劉璋想出來的,他就更覺得老懷大慰。
這個持妖人的職位給對了!
“既然大家都沒有疑義了,那就挨個來籤契約吧。”
劉宗傑手拿契約道。
這次,倒是辛氏一家先來,其他兩家人都看著娘倆個。
這算是農民的狡黠,到了動真格的時候,還是先觀望一下的好。
辛氏的兒子識字,讓他們家先來,省得受騙。
少年接過劉宗傑手裡的契約,一看之下,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圓。
其他人只能看見上面寫滿了字,只有他看見,上面是這麼寫的:
借貸契約書
大明萬曆三年,農曆臘月初八,劉家老宅客房。
借貸雙方簽訂契約協議。
契約神聖不可侵犯,借貸雙方需嚴格遵照本契約內容,在不損害個人生命安全為前提下,忠實完全地完成契約內容。)
現契約內容如下,以條例形式鋪陳開來。
1為了更好的建立契約關係,保證借貸雙方的基本權利不受損害,現委託中間人劉宗傑,為契約見證人,監督借貸雙方完成契約時,所有的不正規行為。
中間人有監督,評判跟彙報的權利,應該本著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契約內容的精神,平等對待借貸雙方,不得扭曲事情真相。
2契約簽訂之日起,一式兩份,分別由借貸雙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