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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何為英雄?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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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有邪物出現也不用胡夜出手,其他幾位王子,以及擁有黃金天賦的大統領,就輕易的把那些邪物撕碎了。

當然,此片區域較為安全,是對擁有諸多戰士守護的胡夜而言,對於其他人來說,那處處都是邪物的邊境之城,已經化為了地獄。

在行進的過程中,胡夜看到了無數的人類被活化的邪物殺死,那井裡跑出的邪物更是普通人完全無法抵抗的。

不過,在此過程中胡夜也發現了,死亡的人大都以王庭那邊的居多,倒是很多人類,雖然艱難,卻仍在掙扎。

如此一幕,還是讓胡夜有些驚訝的,但很快胡夜就明白了這是為什麼:“異族傳承比人族要高,但正因為文明高,他們那裡不再是軍民不分了,對他們而言,軍是軍隊,人是人民,他們軍隊很強,但普通民眾卻沒有多少實力。”

“而撼天城的人族,忙時狩獵,閒時訓練,這使得人族全民是兵,如果是集團衝鋒,擁有職業軍人模式的異族王庭更強,但如果被突破防線,人族的生存能力更強一些。”

而眼前,無疑是防線被突破的時候,也因此,人族可以憑藉打獵的實力稍稍掙扎,王庭的族民只有逃命跟死亡一條路了。

當然,無論是異族人還是人族,如果一直持續下去,都將徹底死亡,畢竟,普通異族人雖然比普通人強,但也無法對抗那不斷強大的邪物,更別說那大量深井,也在不斷爬出恐怖的生物。

因此,城裡的大部分人都只能絕望的等死。

她們確實得救了,雖然那邪物看到胡夜等人後,目標還是放在了癱倒在地不敢動彈的母女兩人身上,但它剛剛舉起利爪,一股無可抵禦的吸力就從遠方傳來,把這個邪物朝著其它人前進的方陣拉扯了過去。

“噗哧”一聲,沒等邪物進入族群方陣之間,就有人直接手持利斧,加持了暴怒力量之後,一刀砍碎了那邪祟的頭顱。

沒有理會那邪物,也僅僅是看了那母女一眼,胡夜就帶著隊伍快速前行了。

但縱使如此,這仍然讓鍾離晴在地上不斷的朝著胡夜叩拜,同時,英雄的名號,也被按在了胡夜的頭上。

是的,英雄,在這個時代,這個地方,胡夜就是英雄,哪怕胡夜救過之後,根本沒問,也算是英雄。

時代不同,名詞的定義也是不同的,如古代的聖君,人們從來不會要求他把人人平等落實到位,只要他能讓子民吃飽飯,讓國家強大就夠了。

同時,天朝古代的有出息之人,不是你會做飯,會照顧家人,會尊重別人,而是要求你讀好書考個狀元回來,哪怕你其他事情都是一事無成,只要成為舉人,狀元,你就是最有出息的那個。

而在這個時代,英雄也不是現代所定義的那樣,無私忘我,不辭艱險,為人民利益而英勇奮鬥,這是現代的英雄。

在這個危險的時代,當有魔獸、異種衝破村子,當有大蛇佔據河流讓村民獻祭子女,當有惡龍因心情好壞而肆意毀滅城鎮,普通的人類想要活命,只能祈求英雄降臨斬殺邪惡。

也因此,這個時代的英雄不是品德高尚,而是擁有力量,敢於戰鬥。

哪怕某一人好色,貪婪,情人眾多,當他清理了威脅,也會有人為他立傳,為他譜寫傳說。

畢竟,世間最重要的是生命,能救人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而縱使有人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們的孩子,妻子,父母,也有可能被英雄拯救,如此一來,哪怕那些英雄有著諸多的缺點,但只要他足夠強大,並願意戰鬥,那就是英雄。

有這樣想法的不僅鍾離晴母女兩人,在胡夜等人身後的一大群人,都是如此想著,並對胡夜等人感恩戴德。

是的,胡夜身後跟著一大群人,邊境之城雖然有著無數人死亡,但存活的仍然不少,而那些人原本都是在各自為戰四處亂逃,只求尋得安全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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