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自己讀了有多久,只知道寫信的人,字裡行間對芳華表現著一種循循善誘的引導:在她高興時一起分享她的快樂,在她傷心時分擔她的痛苦,在她迷茫時指點一個方向;在她失去動力時,鼓勵她奮起……
這絕對不是韓啟政能寫出來的。
那孩子沒那個文筆。
這肯定是他的手筆。
當他讀完最後一封時,這個想法,已然在心頭徹底得到了肯定。
那麼,最後一封信是怎樣的呢?
那是一封相約見面的回信。
171,難道,他遺忘掉的人,就是芳華嗎?看)
內容是這樣的:
“二妞,你的信,我剛剛才收到,之前因為一些事,出去了一趟,不在家,故直到今日才回複你,實在抱歉。
“首先,關於你提出的的想法,挺好,因為那也正是我的想法。
“通訊多年,我一直覺得比鄰於天涯海角,可以互為筆友,一直通訊至今,可算是一種莫大的緣份,卻因為諸多原因,一直沒能和你見上一面,頗引以為憾。
“思來想去,我也覺得我們該見面了。
“另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我想我該和你說個明白的……這件事吧,說來有點複雜,你知道了還請別生我的氣。
“怎麼說呢?就是……哎,算了,還是見面再說吧!所有種種,面對面向你解釋比較好,希望到時可以得到你的諒解。
“至於時間,就訂在下週六下午一點,距今天還有十天,到時,寧市第一公園,我在那邊等你。不見不散。
“至於你說你要向我討一張照片,我想了想,還是不用了,就當留個懸念你看如何?
“其中自是有原因的,到底是什麼原因,到那天我會細細和你說明。
“只是如若我長得不如你想象的那般入眼,還請多多包涵,莫要將我來嫌棄才好。
“還有,寄上我從外地帶來的絲巾一條,想著你戴著應該很好看,就順手買了……”
……
揚揚灑灑一大篇。
落款時間是八年前某一天。
這個日期,很令他驚訝:因為八年前的這一天,他出過一場事故——正是這場事故,令他失去了一些怎麼想也想不起來的記憶。
難道,他遺忘掉的人,就是芳華嗎?
而正是這一天,芳華認得了韓啟政。
再聯想一下韓啟政在芳華事件上所表現出來的異常反應,這一切的一切,足可以說明一件事:很多年前,他該是愛上了那個小自己九歲的小姑娘,而韓啟政竊取了這一切,從而在初見之後,得到了芳華的芳心,才有了後來的所有故事。
這個猜想正確嗎?
他不能完全肯定,但至少有一點他能確定了,自己為什麼會見到芳華的那一刻,就被她迷上了。
因為,她曾走進過他心裡。
而重逢,恰好喚醒了這樣一種感情。
所以,他會一再的被吸引,無論自己想要如何擺脫這份困擾,都無濟與事,最後還是深陷其中,並果斷的將她拿下,成就了現在這樣一種生活狀況。
這一刻,他的心情久久起伏,難以平靜,手撫那麼一打厚厚的信件,卻已記不起當初寫下它們時是哪種心情了。
漫長八年的陪伴,那是怎樣一份情誼啊?
懷著深深的嘆息,收好信,秦九洲折回房間,鑽進了被窩,將睡得沉沉的她攬入懷中,輕輕的吻她的唇,廝磨著,凝望著。
芳華,我原本還覺得,沒有徹底的成全你和阿政,是我太自私自利。但現在看來,自私自利的人,從來不是我……
芳華,我沒想到,我們相識了那麼久,竟又將你遺忘了那麼久,你說,老天爺是不是很會玩我……
所幸,你終還是回到了我懷裡。
這便是緣份,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