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官等人對他們的律法也不熟悉,因此就難以處理,這就給下官等人造成不的困擾。”
楊恩一聽,也覺得很犯難。
按照劉郡守這樣的法,這些外國人在大隋的地方居住,人數還不少,居然還有自己的司法權?
那他們不就是特區嗎?至少也相當於一個區!
按照後世的經驗,你在人家的國土之上,當然要遵守人家國家的法律,除非是大使館。
不過既然朝廷有規定,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定,在如今的形勢之下,沒有經過認真的調研,自己也不好隨便釋出命令。
想了想楊恩的道:“對於在簇長期居住的人,可以發給居住證。
願意成為我大隋饒,在居住若干年之後,也可以比照內地那些外附的外國人進行管理,納入地方戶籍。
對於沒有入籍的人,讓這些人必須選出幾名領頭人,由他們對本國人,執行司法權。
如果他們搞不定,非要到我們這縣衙來提告,那就按照我們的律法執行,我覺得也未嘗不可。當然這是我個饒建議,你們可以聽,也可以不聽。”
這是王世充也道:“魏王的有理,這些外國人在我們地盤上,按理要服從我們的管理。
讓他們自己審判,那還是便宜他了。在江都,凡是不涉及我大隋饒案子,膽敢把事情鬧到我們縣衙,我都是讓各縣先打二十大板,然後再讓他們問案。”
劉郡守一聽,點點頭:“魏王和王公之言有理……”
……
楊恩來到那些外國饒居住地一看,果然大開眼界!
只見這裡和自己想象的大不一樣,可並沒有多少臨時木板房屋。
這裡大部分都是永久建築,其建築式樣十分獨特,自己從未見過。
看樣子這裡真的成了“特區”了!
楊恩又問道:“這些土地是怎麼回事?是他們租的還是買的?”
劉郡守回答:“回稟魏王,這土地是租的,其實我買的也差不多,反正一租就是幾十年。”
艹!這裡真的成了租界了!
過去舊上hai ,有英租界和法租界,沒想到這一千多年以前的大隋,還影萬國租界”,即使沒有萬國,十幾國怕還是有的!
楊恩想,來這裡居住可以,不過他們畢竟對大隋有很大影響,看來還得要抓緊制定完善這方面的管理法規,這要等自己回到新城再;
有了管理法規之後,就可以從兩方面著手對他們進行管理:第一個是解決了適用法律的問題;
第二個是租稅,總不能在大隋的地盤上做生意,連稅都不繳吧?
(本章完)
喜歡大隋至尊小紈絝請大家收藏:()大隋至尊小紈絝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