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總想讓他娶那些什麼世家名媛,他偏不,看向眼前這個明顯是普通人家出身的姑娘,他決定好好和家裡那位叫一次板。
好好在家享福打麻將不好嗎?非要來管他自己的事情。
譚徵認真做了一回護花使者,將原身送回了家中,還留了聯絡方式。
緊接著,原身忽然就有了通告,有了一些小角色,公司還給她配了經紀人。
當她正一頭霧水的時候,譚徵又出現了。
他告訴她,這一切都是他給她的。
但是也僅止於此,如果她還想要更多,則要配合他演一場戲。
在自己夢中的人面前,原身的心砰砰跳著,連是什麼戲都不問,直接點頭答應了。
譚徵讓原身和他先做一對假情侶,然後等時機成熟後再假結婚至少三年,三年後,如果任意一方有了自己中意的人,合約終止,到時候雙方不得以任意藉口阻攔。
當然作為報酬,譚徵會給予原身資源,把她包裝成一線明星,而且她母親的病也可以得到最好的醫院治療,費用譚徵全出。
就這樣,原身很快的在娛樂圈崛起,作為譚徵的“女朋友”陪他出席不少場合。
起初也曾笑料百出,做過許多蠢事,引起譚徵的母親極大的不滿,她對這個上不得檯面的戲子並不喜歡。
但是胳膊終歸拗不過大腿,譚徵和原身結了婚,雖然是假的,但是也成功氣到了譚徵的母親。
原身則在想著怎麼樣能將譚徵的心留在自己身上,這樣他們就不會離婚了,假的也會變成真的。
然而,原身不知道,這一切不過是母子兩個打擂臺,而她只不過是其中的犧牲品罷了。
她努力討好著譚徵的母親,學著做一個好媳婦,好妻子,曾經那個青澀直爽的姑娘漸漸地成長為一個見人三分笑的名媛。
在所有人都覺得她是扒拉上了豪門時,一個青春洋溢的小白花出現了,她是譚徵小時候的玩伴,南晨月。
她楚楚可憐,青春朝氣,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引著譚徵的注意,這讓原主覺得嫉妒,然而還沒待她做什麼,對方已經將她視作眼中釘。
原身出席活動,衣服會意外的扯壞,要麼就是鞋跟斷掉,令她名聲大跌,不斷出醜。
而南晨月則如同眾星拱月,所有人都護著她,誇讚她,甚至有人說,她和譚徵才是一對。
不僅如此,這個南晨月還十分得譚徵的母親喜歡。
這讓原身很難過,她在家裡漸漸成了透明,連傭人都會忘記給她做飯,而她卻沒有勇氣去問一句。
因為她要端莊,要大方,要得體,要像個名媛一樣。
更何況,她才是假的那個,曾經的合約在她的心裡就像是一根刺,長在肉裡,越扎越深,每一次牽動都是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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