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紅立即說道:“小薛倒是有保護公共資産的良好意識。”
馬英華也說:“是有,不過要看那些老古董是在哪被保護,要是公物私用,私人收藏了,可就頂不住是文物還是什麼了。”
李衛國聽著低下了頭,臉上帶著揶揄式的笑說:“行了,別老是說那個熱水壺了,所謂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我們還是先學習吧。”
“嗯,咳咳咳,這個同志們吶,劉處因為去開會,將學習的事情交代給我了,現在是八點半,我,老張,小馮三個副處都在,其他人除了小介和小冒外,小馬和小簫、還有小薛也在,人數過大半,我們就不等了。”
“就不應該等!咱們處的工作紀律寫在牆上不是光看的,是要每個人都切實要遵守的。要擱在以前,無故遲到早退,本月全勤獎金就沒了,現在到了新辦公樓,老規矩就改了?這也太容易改弦更張了吧?”張愛紅說著終於從飲水機裡接滿了開水:“劉處不在,老李你又是被點名主持學習的,得有個章程吧?小馮你怎麼說?”
馮喆這會手裡拿著一支筆低頭看著桌上的報紙,似乎等待著李衛國宣讀學習的檔案,見張愛紅扯上了自己,抬起頭微微笑了一下,對這個問題不置可否,但又像是肯定了張愛紅的話,馬英華哼了一聲說:“問馮副處長幹嘛?這都哪跟哪,也不知道是誰先扯開了這個話題。”
“理不辨不明,有話就要明說,總不能背後亂議論吧?”張愛紅將水杯重重的往桌上一放瞅著李衛國:“有問題就要當面講清楚,可不能像以前那樣背後亂彙報,那是要出大事的!”
“喲,能出多大的事?”
“這還是不是供銷總社的辦公室,還是不是言論自由的空間?批評也要由上至下,領導沒發話,群眾就不要多費唇舌。”
“群眾就沒有說話的權力了?怎麼著?感情領導要脫離群眾?那群眾路線還走不走?這是路線問題,這才是認識論的大問題!路線問題是決定性的!”
馬英華終於和張愛紅唇槍舌劍了起來,其餘的人無奈的都低下了頭,聆聽著這每隔幾天就要到來的不知為何而起的辯論。
嶺南省供銷合作總社是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為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廳級,總社內設九個機構,規格均為正處級,本身的性質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撥款。
在建國之初,供銷社的性質是集體性質的經濟組織,後來,有的地方劃歸到了全民性質,也就是國企,有的仍然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嶺南的一些地區,市級以上還好,縣級一下的,許多地方的供銷社已經名存實亡了,市、縣級供銷合作社的性質可能是全民所有制,而鄉、村則是集體所有制,而在某些地區城市供銷社也兼有國營的和集體性質的。
如今,從全國來看,每個地區供銷社的差別很大,但在中央,供銷社卻是實打實的正部級部門。
當時馮喆考慮要到省裡供銷總社的時候,王趁鈴提出了反對意見,她覺的馮喆是頭腦發熱,用王趁鈴的話說,現如今的供銷合作社純粹就是一個怪胎:供銷社機關是行政事業單位,自身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序例執行,可以在行政事業單位內調動,當然前提是本人的身份必須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不管理論上怎麼界定“合作”這個性質,供銷社從來都是國營的,國家在商業上的劃分就是由商業局負責城市商業,供銷社負責農村商業,所以在一定的意義上講,供銷社就是面向農村的商業局。
王趁鈴認為,如今屬於市場經濟,供銷社身份實在尷尬,一會兒國有,一會兒集體,內部人員構成成分複合,還有國家公務員,所以,它不是怪胎是什麼?
一個縣擔任過常委的人要到“供銷社”這個怪胎裡去工作,王趁鈴覺得馮喆是病急亂投醫,尤其在嚴守一出事之後她規勸了馮喆不止一次,但她不理解馮喆心裡到底怎麼想的。
馮喆對王趁鈴說,正因為是一般人都不看好的地方,去了之後才能活的更為滋潤一些,再者,從理論上分析,我國是農業大國,嶺南更是農業省,農村商業中有一塊與城市商業很不同,那就是國家農用物資的供應,這是一件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工作,國家每年都要給這一塊撥劃巨額財政撥款,這就說明瞭供銷社存在的合理性和延續性的必然,更何況,前一任的嶺南供銷總社主任剛剛去新源市擔任了市委書記,這已經能充分說明一個問題:只有無能的人,沒有不出成績的崗位。
在梅山發生的許多事情王趁鈴並不知情,而她的哥哥馬隆驫對待馮喆的問題總是含含糊糊,沒有一個明確的態度,馮喆思前想後,在諸多的因素下就到了嶺南供銷總社,如今已經一個多月了,對單位的情況大致瞭解了一些,而單位的人對他卻不甚了了,大體上都覺得馮副處長為人謙恭而坦誠、友善而和藹。
馮喆覺得張愛紅和李衛國長期不合的原因是兩人一直互相的不服對方,都是副處,所以都要爭取前進,誰都怕對方搶先一步比自己晉級,這樣互為周折,你纏著我我拽著你,導致了都不能出頭,而五十多歲的張愛紅和四十多歲的馬英華之間矛盾明顯的地方在於,張愛紅這個副處長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危機意識,總覺得正科級的馬英華想取自己而代之,而馬英華覺得張愛紅純粹就是狗肚雞腸的家庭婦女,碎嘴一個,也不知道怎麼就做了副處長,因此張愛紅看比自己年輕十來歲的馬英華太不順眼,馬英華覺得張愛紅應該趕緊退休回家帶孫子。
至於他們口中所提到的那兩個“古董暖壺”,冒裕鴻私下說過,他親眼所見,那倆暖壺就是被張愛紅張副處長給拿回家去了,至於拿回去當暖壺還是夜壺,這就不得而知,馮喆提出過疑問,說這不大可能吧,冒裕鴻說甭看張愛紅是個領導,但社裡幹了幾十年的這種副處級和你這個從底下來的副處級很不一樣——馮喆覺得冒裕鴻這話裡自然有恭維自己的意思,不能當真——怎麼一個不一樣,打比方說,就是一根針,一個燈泡,或者一張衛生紙,張愛紅這種人有機會都會揣兜裡帶走自己用,這叫公家的東西不拿白不拿,白拿誰不拿,誰拿都白拿,白拿誰都拿,最後導致了大家就都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