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生我氣麼,蘑菇?”零食官打電話過來了。
“生。”鏟屎官轉著手指上的戒指,傲嬌地說。其實她等零食官的電話,已經等了大半天了。
“那如果我還跟你提一個非分請求,你會不會打我啊?”
“什麼……非分請求?”
“我想讓你見見我的兩個校友。他們聽說你有貓,哭著喊著要到你那兒擼貓,你覺得可以麼?”零食官在電話裡說。
“誒?”鏟屎官楞了一下,沒有接話。
“我是怕你太害羞,所以先跟他們說,我要問問你的意見。”
“我只是……只是有點意外。因為我還是第一次見你的朋友呢,他們真的想見我麼?”。
“他們特別想見你啊,從我們倆剛談戀愛那時候就唸叨著要來見你了,只不過之前他倆都在國外,這個月才回來。其實我老早就想安排了。”
“這樣啊……因為這是我談戀愛以來,第一次見到戀愛物件的朋友,所以還蠻驚訝……”
“那我還很榮幸嘛!畢竟你都帶我見過你的本科室友了,我也不能落後,嘿嘿。”零食官也有點小得意。
“我很願意見他們。”
“那就說好了哦,下週末如何?”
“嗯嗯。”
掛了電話,鏟屎官顯得有些緊張,又有些忐忑,但令我意外的是,她心情有了奇蹟般的好轉,居然輕輕地哼起了歌兒。
看來,她已經把之前苦惱許久的“關心則亂,不亂則不關心”的魔鬼邏輯拋到了九霄雲外。
這將是鏟屎官“第一次見到戀愛物件的朋友”。雖然零食官並不是鏟屎官的初戀,但零食官是第一個主動提出要讓他見見自己那個“生活圈子”裡的人的男朋友。
這一點我是最清楚的。因為跟鏟屎官住在一起這四年啊,我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男友稽核官”的職責。
這時候就該說到鏟屎官的那位“前男友”了。
其實對於他,我倒不算討厭。因為他見到我之後,並沒有表現出什麼特別的情緒,對我很有禮貌,但也有些距離。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的,只要不妨礙我自由自在地在屋子裡做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很滿足了。但我總覺得,鏟屎官好像有些心事。
“說起來,我都沒有見過你的朋友呢。也不知道你的朋友圈子是什麼呀的,什麼時候帶我去見見呀?”鏟屎官有一次跟她的前男友說道,帶著點撒嬌的語氣。
“他們啊……大家都很忙嘛,以後總有機會的。”前男友給了個不失禮貌的回答。
走之前,鏟屎官塞給她的前男友兩包牛肉乾:“這是我家那邊的特產,帶回去給你爸爸媽媽嘗一嘗吧。”前男友接了下來,沒有多說什麼,就離開了。
十分鐘之後,鏟屎官又聽到了敲門聲。
“不是忘了什麼東西吧?”見到是前男友返回來找她,鏟屎官有些驚訝。
“倒不是,我想了想,還是先不要把這個牛肉乾帶回家吧。你拿著自己吃吧……”他把牛肉乾塞回鏟屎官懷裡,就又轉身走了。
“誒?”鏟屎官怔怔地關上了門。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鏟屎官的前男友來找她的次數就越來越少了,鏟屎官似乎也陷入了苦惱,她覺得自己是不是“太著急了”或者“太不懂事了”,所以才導致前男友的“避之不及”。
不過啊,這並不是他們倆分手的原因。如果要在今天的日記裡寫這些,就有點跑題了。我要說的重點,是談戀愛的時候,應不應該同對方的朋友見面的事兒。
鏟屎官之前一直後悔自己當初提出這種“非分請求”,也許會讓對方覺得失去了隱私和自由,或者干擾了生活圈原本的平靜。
結果,現在聽到零食官主動提出來,她才舒了一口氣:“原來不是所有人都討厭見朋友的這種請求啊,能見到他的朋友,也許能多瞭解他一些吧。就是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喜歡我……”
在迎接新朋友的這件事上,鏟屎官和我擔心的不是同一個方面。她焦慮的是別人會“不喜歡”,我害怕的是別人會“太喜歡”。因為不知這他們專程來“擼貓”是個怎樣的“擼”法,我可是很不適應陌生人對我過於親暱的舉動啊……
看來下個星期,除了要去正式諮詢,我和鏟屎官又多了一件大挑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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