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很豐盛,霍徹陪父親和三叔喝了些酒。
當晚,兩人乾脆留宿在了老宅。
上次在老宅短暫的待了會兒,孟時初也沒進霍徹的房間。
孟時初發現,老宅裡霍徹房間的風格明亮得很多,不像別院那邊,顏色單調,典型的高冷風。
霍徹解釋說,“我說了你不要生氣嗷……”
當初裝修別院,是因為夏雲淺一句話。
她說,“霍徹你能不能成熟點,不是救命之恩就一定要以身相許,我不喜歡像你這麼不成熟的男生。”
他當時想法簡單,以為自己表現得太幼稚,於是對自己進行改造。
穿深色的衣服,梳成熟的髮型,甚至搬出來住,將新房子裝修成簡單的暗色系風格,處處彰顯自己的成熟。
現在想來,他跟智障沒什麼差別。
孟時初聽後,只覺得挺有趣。
“你是不是在嘲笑我?”霍徹拉著孟時初在沙發裡坐下。
孟時初搖頭,只是說,“為一個人去改變,應該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這個答案很意外。
可以說,很多荒唐的行為,被孟時初一解讀,都會變得非常特別。
她的思維總是會跳出常規,讓人意想不到。
霍徹驚訝過後,問,“那你為誰改變過嗎?”
“沒有。”孟時初毫不猶豫的搖頭。
見霍徹盯著她不言,孟時初又說,“從小到大,從來沒人要我去改變什麼,所有人都告訴我,做我自己就好,我就是最好的。”
霍徹道,“我真的從來沒見過像你這樣的人,不是貶義說法,就是你很特別。”
孟時初勾了勾唇,“我從出生就錦衣玉食,不缺吃穿不缺用度也不缺愛,因此小恩小惠和微末付出感動不了我。”
正因如此,她也不知道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也不知道要怎麼樣為了一個人去改變自己的什麼。
這好像是一個複雜又矛盾的命題。
答案的話,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去尋找。
霍徹小小的失落了一下,卻還是大度的說,“沒事,做你自己就好。”
孟時初不愛他,但也沒有愛過別的人,偏偏跟他結了婚。
他賺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