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讓人摸不著頭腦。
霍徹鬆開孟時初,將盒子放到他手裡,“時初,我以後還要好好學著對你好。”
“莫名其妙。”孟時初猜不透也不去猜,繞過霍徹往外走。
霍徹跟在她身後,“我沒有開玩笑,我是認真的。”
“嗯,好,我信了。”
霍徹覺得她的回答就是隨口迎合,加快一步跟上,伸手握著她的手腕,並肩往外走,“我已經有點喜歡你了,真的,沒開玩笑。”
“好。”孟時初還是點頭。
她很平靜,沒有半點情緒波動,臉都沒有紅一下。
霍徹說,“你不信我。”
“我信。”
霍徹,“……”
沒覺得她有多相信。
算了,這種事情需要用時間去證明。
他會讓孟時初知道,他不是在開玩笑的。
這次上車,霍徹以為就要前往霍家,卻被孟時初指揮到了一家金店。
“你要買首飾嗎?”
“嗯。”孟時初點頭,表示的確是要買。
停好車,霍徹牽著孟時初走進金店,“看上什麼老公給你買。”
孟時初走馬觀花的轉了一圈,最終在手串專區停下,選了一串黑色紋理的大珠單圈手串,上面穿了一顆冰透的翡翠貔貅。
霍徹看到戴在自己手腕的手串,一臉疑惑,“不是你要買嗎?”
“是我買。”孟時初拿出卡交給櫃員,“刷卡。”
霍徹失神片刻,好奇問,“為什麼給我買?”
“不是說你哪天喜歡上我,我就給你慶祝麼。”孟時初笑了笑,說得那麼坦然。
霍徹再次怔住。
前不久的確說過這話,可是他都忘記了。
因為孟時初當時看起來像是隨口漫不經心的話,可是她卻始終記得,還執行力超強的付之於行動。
很震撼。
讓人心頭像是灌入了春日剛採下的蜜,新鮮,又甜。
讓人為之感動。
霍徹也要給孟時初買。
被孟時初阻止,“等我哪天發現自己也喜歡上你,你再給我買。”
“那你一定要快點。”霍徹小聲道。
孟時初淡聲安撫,“耐心些。”